一个孤儿补助一个月多少钱
㈠ 建阳区事实孤儿每个月能能领多少钱
目前平均每人每月可领取1140元。
新政策就是为了帮助这样的孩子,这样孩子能获得更好的生活条件。不过,我们还应该看到,相对生活的窘迫,“事实孤儿”长期缺乏家庭温暖和关爱,各类心理问题也比普通的孩子更多。这是未来大家需要关注的问题。
截至2020年底,全国已有25.3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被纳入保障范围,保障标准参照孤儿,目前平均每人每月1140元。多地还探索政策创新,如北京、重庆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助学工程,让这些孩子考入大学后还能继续得到资金支持,陕西等地实行全额医保资助,甘肃、四川眉山、云南昭通等地探索优化认定程序等等。
㈡ 孤儿一个月国家补助多少钱
法律分析:目前平均每人每月114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即通俗所称“事实孤儿”,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八种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上述八种情形之一的儿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㈢ 孤儿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7〕67号)、《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泰政发〔2015〕38号)等文件规定,为不断提高儿童福利保障和服务水平,满足儿童生存发展需要。现发放2021年1-2月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共计63.1718万元发给你们,其中: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资金6.5692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资金41.4318万元,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重病、重残和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资金15.1708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2021年1-2月困境儿童发放对象302名,其中社会散居孤儿2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70名,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儿童77名,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33名。
二、发放标准。2020年度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生活保障制度标准:(一)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493元;(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194元;(三)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896元;(四)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597元;(五)低保家庭中的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448元;(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299元。
三、动态管理。(一)新增:2021年1-2月新增困境儿童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名,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1名。(二)核减:2021年1-2月核减困境儿童3名,其中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儿童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名。
四、发放渠道。本次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所需资金从《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0〕87号)所下达的资金支出,列“2081001儿童福利”支出预算科目。
根据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复核确认的困境儿童对象,补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方式,直接汇入困境儿童(或监护人)的个人银行账户。请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泰顺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使用监管协议书》履行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使用监督责任,确保补贴资金用于困境儿童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
㈣ 孤儿补助一个月多少钱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为满足孤儿基本生活需要,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费用根据城乡生活水平、儿童成长需要和财力状况,按照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具体标准参照民政部关于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指导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第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城乡生活水平、儿童成长需要和财力状况,按照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具体标准参照民政部关于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指导意见确定。机构供养孤儿养育标准应高于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地方各级财政要将孤儿基本生活费列入预算,省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保障孤儿基本生活费所需资金。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保障对象的范围认真核定孤儿身份,提出资金需求,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预算。中央财政2010年安排25亿元专项补助资金,对东、中、西部地区孤儿分别按照月人均180元、270元、36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以后年度按民政部审核的上年孤儿人数及孤儿基本养育需求,逐年测算安排中央财政补助金额。各地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中央补助和地方资金,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㈤ 2021年困境儿童每月补助多少
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70%确定,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年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养育标准的80%确定”的规定,根据区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度我区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948元的基数,现调整2021年度南湖区困境儿童生活费标准,其中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1725元/人·月,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20%予以确定为345元/人·月,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的重度残疾(一、二级残疾)和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按当年度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减去最低生活保障金后差额发放。发放对象。2021年1-2月困境儿童发放对象302名,其中社会散居孤儿2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70名,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儿童77名,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33名。
拓展资料:发放标准。2020年度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生活保障制度标准:(一)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493元;(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194元;(三)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896元
法律依据:根据《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使用监管协议书》履行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使用监督责任,确保补贴资金用于困境儿童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
㈥ 困境儿童每月补助多少
法律分析: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833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82元,最低补差为每人每月265元。
(二)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458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598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16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306元。
(三)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46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238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880元调整为1790元;贫困家庭重残、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按照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与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儿童按照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与低保标准差额的30%发放生活补贴。
困境儿童是指由于儿童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和社会予以关心帮助的儿童(未满十八周岁)。主要包括孤儿、自身困境儿童、家庭困境儿童、安全困境儿童和临时困境儿童五类。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十六条 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㈦ 孤儿证一年补助多少钱
法律分析:据所处地区不同,补助标准也有所差异,东、中、西部的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200元、300元、400元。具体金额咨询当地民政局。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第二条 建立健全孤儿保障体系,维护孤儿基本权益
(一)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满足孤儿基本生活需要,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机构抚养孤儿养育标准应高于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并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地方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到位;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地方支出孤儿基本生活费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补助。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发放,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用于孤儿。
(二)提高孤儿医疗康复保障水平。将孤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参保(合)费用可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将符合规定的残疾孤儿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稳步提高待遇水平;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慈善组织可为孤儿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或补充保险。卫生部门要对儿童福利机构设置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给予支持和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防疫工作的指导,及时调查处理机构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鼓励、支持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减免孤儿医疗费用。继续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
(三)落实孤儿教育保障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龄前孤儿到学前教育机构接受教育的,由当地政府予以资助。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寄宿生全面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孤儿,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优先予以资助;孤儿成年后仍在校就读的,继续享有相应政策;学校为其优先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切实保障残疾孤儿受教育的权利,具备条件的残疾孤儿,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等残疾孤儿,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不能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孤儿,鼓励并扶持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学校,为其提供特殊教育。
(四)扶持孤儿成年后就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等精神,鼓励和帮扶有劳动能力的孤儿成年后实现就业,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免费职业介绍、职业介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孤儿成年后就业困难的,优先安排其到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孤儿成年后就业扶持政策,提供针对性服务和就业援助,促进有劳动能力的孤儿成年后就业。
(五)加强孤儿住房保障和服务。居住在农村的无住房孤儿成年后,按规定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予以资助,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和当地村民帮助其建房。居住在城市的孤儿成年后,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或其他保障性住房供应条件的,当地政府要优先安排、应保尽保。对有房产的孤儿,监护人要帮助其做好房屋的维修和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