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费发工资的百分之多少
Ⅰ 公司取暖费补助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厅级每人每年1500元处级,每人每年1100元,科级每人每年900元,科员以下每人每年700元。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高级技师每人每年1100元,技师、高级工每人每年900元,中、初级工,普通工人每人每年7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Ⅱ 国企单位取暖费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经市政府批准,从2008年起将我市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由235元提高到335元。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规定,上述增加的冬季取暖补贴,全额预算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增加的支出,分别由市财政和区县财政全额拨款;差额预算单位在职人员增加的支出由财政补助50%,离退休人员增加的支出由财政全额拨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八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有的企业可能二者同时发放,比如某企业对生产一线职工按每人100元/月的标准发放了取暖费,同时还在冬季为职工提供防寒服、木炭、电炉等劳动保护用品。
Ⅲ 取暖补贴发放标准2022
取暖费发放标准是三千一百六十一元人民币。已经参加了社保的退休及退职职工,按照2010年人民政府对于取暖费制定的标准进行发放,是三千一百六十一元。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并且一次性缴费之后,每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按照两千一百八十四元的标准进行发放。在职人员取暖补贴标准为2020年10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市直机关同职务等级的津贴补贴三项之和。
《关于发放2020-2021年度取暖补贴的通知》
第二条 在职人员取暖补贴标准为2020年10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对应秦皇岛市市直机关同职务等级的津贴补贴三项之和;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为2020年10月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前职务对应秦皇岛市市直机关同职务等级的津贴补贴两项之和。
Ⅳ 机关事业单位取暖费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1、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
厅级每人每年1500元
处级每人每年1100元
科级每人每年900元
科员以下每人每年700元
2、事业单位中按规定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
正教授(相当职务)每人每年1500元
副教授(相当职务)每人每年1100元
讲师(相当职务)每人每年900元
助理及以下每人每年700元
3、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
高级技师每人每年1100元
技师、高级工每人每年900元
中、初级工,普通工人每人每年700元
4、离退休人员按照所享受的工资待遇相对应的行政职务、技术职务,比照在职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计发补贴。
5、执行初期、见习期、试用期工资的人员和执行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的工人,每人每年按700元取暖费补助标准计发。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冬季供热采暖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地根据煤炭价格上涨情况,按照定价分工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适当调整供热价格。具体调价水平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居民承受能力自行确定。原则上,非居民(包括公建和工业)供热价格,可根据煤价上涨幅度适当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分步调整到位,调价幅度要严格控制在群众可承受范围内,并充分考虑对当地居民消费物价指数的影响。各地调整供热价格前,应对供热企业的成本、经营状况进行认真调查,需要听证的,按照规定程序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Ⅳ 取暖费发放标准2020
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厅级每人每年1500元处级,每人每年1100元,科级每人每年900元,科员以下每人每年700元。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高级技师每人每年1100元,技师、高级工每人每年900元,中、初级工,普通工人每人每年700元。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有的企业可能二者同时发放,比如某企业对生产一线职工按每人100元/月的标准发放了取暖费,同时还在冬季为职工提供防寒服、木炭、电炉等劳动保护用品。对此类情况,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取暖费属于福利费支出,而为职工提供防寒服等防寒用品则属于劳动保护方面的支出,虽然会计核算均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但税前扣除适用不同的处理办法,即取暖费在职工福利费中发放,取暖用品在职工劳动保护费中列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第三条 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税法规定扣除。
Ⅵ 企业发放职工取暖费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各地规定和标准都不一样,以天津为例:
根据《关于提高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津财行政[2008]第58号)》
经市政府批准,从2008年起将我市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由235元提高到335元。
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规定,上述增加的冬季取暖补贴,全额预算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增加的支出,分别由市财政和区县财政全额拨款;
差额预算单位在职人员增加的支出由财政补助50%(其中,广播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加的支出财政补助25%
,医院在职人员增加的支出财政不予负担),离退休人员增加的支出由财政全额拨款;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加的支出,由单位自行解决,参加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增加的支出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解决,
未参保的由单位自行解决;
企业在职人员增加的支出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增加的支出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解决,
未参保的由单位自行解决。
(6)取暖费发工资的百分之多少扩展阅读
四类困难家庭可申领取暖补贴
2018年10月11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我市继续对困难群体发放取暖补贴,四类困难家庭可以申请领取从340元到全额不等的取暖补贴,取暖补贴将在供暖期期间陆续发放。此外,从市残联了解到,我市对困难残疾人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还将给予一次性冬季取暖补贴400元/户。
市民政局救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享受取暖补贴的困难家庭包括: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城乡特困人员、城乡低收入救助家庭。受益人群将达到18万人。
对城乡重点优抚对象中非农业户籍无工作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集中供热的城乡特困人员,供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对城乡集中供热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住宅供热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采暖费1250元以内的按采暖费70%给予补贴,50平方米以上采暖费超过1250元的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对城乡集中供热的低保家庭,住宅供热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采暖费1250元以内的按采暖费60%给予补贴,50平方米以上采暖费超过1250元的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对城乡非集中供热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给予每采暖季460元定额补贴;
对城乡低收入救助家庭和非集中供热的低保家庭及城乡特困人员给予340元的定额补贴。
城乡集中供热的重点优抚对象和低保家庭,要到供热收费单位一次性交清供热费用,凭供热单位开具的收据和《定期抚恤人员证》《定期补助人员证》《残疾军人证》《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到街镇办理领取取暖补贴手续;城乡低收入救助家庭和城乡非集中供热的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家庭的定额补贴由街镇直接发放。
困难残疾人家庭一次性冬季取暖补贴对象为:具有天津户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重度残疾人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以下简称:低保、低收入)家庭;有精神、智力三级残疾人的低保、低收入家庭;
一户多残家庭。同时符合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按其中一项补贴条件申请,不可重复申请。目前,街道(乡、镇)残联已开始受理申领手续。
Ⅶ 取暖补贴发放标准2021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分别提高到: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600元。
(三)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200元。
法律依据
《关于发放2020-2021年度取暖补贴的通知》第二条 在职人员取暖补贴标准为2020年10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对应秦皇岛市市直机关同职务等级的津贴补贴三项之和;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为2020年10月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前职务对应秦皇岛市市直机关同职务等级的津贴补贴两项之和。
《2021年山东省取暖费补贴及发放标准》:具体发放标准分别是:市级3200元,局级2200元,处级1700元,科级1300元,一般人员1100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被聘为专业技术职务的,按以下标准发放:高级1700元,中级1300元,初级1100元。享受相应待遇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按组织人事部门确定的职级对应标准发放,同时具备以上两类条件的,可本着就高原则发放。
Ⅷ 机关事业单位取暖费发放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取暖费发放标准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
厅级每人每年1500元
处级每人每年1100元
科级每人每年900元
科员以下每人每年700元
2、事业单位中按规定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
正教授每人每年1500元
副教授每人每年1100元
讲师每人每年900元
助理及以下每人每年700元
3、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
高级技师每人每年1100元
技师、高级工每人每年900元
中、初级工,普通工人每人每年700元
4、离退休人员按照所享受的工资待遇相对应的行政职务、技术职务,比照在职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计发补贴。
5、执行初期、见习期、试用期工资的人员和执行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的工人,每人每年按700元取暖费补助标准计发。
1、取暖费补助标准执行后,同时取消原发放的冬季烤火费80元和阳财预字2001324号文件规定的取暖费补助。
2、事业单位中既担任行政职务又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双肩挑,按照所享受的工资待遇相对应的行政职务或技术职务,执行取暖补贴标准。
3、各县区可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各自的财力状况自行决定增发取暖补贴和生活补贴。
【法律法规】
《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六条 积极稳妥地试行职工采暖补贴。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应综合考虑职工住房标准、城镇供热平均价格、采暖期限、职工收入水平、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总体的补贴水平、各类人员的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试点城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测算,提出具体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城镇供热体制改革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备案。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采暖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可参照当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补贴方案,结合企业职工住房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Ⅸ 2021年取暖费发放标准
2021年取暖费发放标准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分别提高到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员以下每人每年700元。
【基础分析】
对于取暖费的发放标准,一般是发放取暖费和发放取暖物品,如果是事业单位人员的这个取暖费,还会获得一定的补助,这个要根据具体的人员等级来进行确定。
【个人建议】
对于取暖费的补贴标准有着严格的发放范围,分别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以及农村五保户,我建议你在生活中一定要了解相关知识,这样才可以更好的帮助你解决问题,对于取暖费的缴纳来说,如果是普通人的话,一定要及时进行缴纳,这样才可以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
【拓展资料】
取暖费一般有两种发放形式,即发取暖费和发放取暖物品。
1、对于发取暖费,国税函〔2009〕3号文件规定,取暖费包含在职工福利费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规定,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税法规定扣除。
2、对于发取暖用品,属于劳保费的列支范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有的企业可能二者同时发放,比如某企业对生产一线职工按每人100元/月的标准发放了取暖费,同时还在冬季为职工提供防寒服、木炭、电炉等劳动保护用品。对此类情况,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取暖费属于福利费支出,而为职工提供防寒服等防寒用品则属于劳动保护方面的支出,虽然会计核算均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但税前扣除适用不同的处理办法,即取暖费在职工福利费中发放,取暖用品在职工劳动保护费中列支。
Ⅹ 取暖费发放标准如何
取暖费发放标准:
取暖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具体的也要看企业的政策,如觉得不合理,可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或投诉。
冬季取暖问题通知如下:
一、 取暖地区划分和取暖时间规定
固原地区所属各县取暖时间为五个半月(从当年十一月一日起到下年四月十五日止),其他市、县均为五个月(从当年十一月一日起到下年三月底止)。
二、取暖补贴标准
1、 取暖用煤的实物标准:按每人每天五公斤煤(混合煤)计划内算,固原地区及所属各县每人每个烤火期用煤八百二十五公斤;其他市县均为七百五十公斤。
2、
按上述煤炭的实物标准,以燃料公司煤炭零售价格计算,银川市及自治区在银各单位的职工取暖用煤补贴金额标准为八十三元,比原标准提高二十五元;其他市县取
暖用煤的补贴标准,由当地财政部门按上述煤炭实物标准,以该市县燃实公司的零售价格制定出该市县统一的取暖用煤补贴标准,并报财政厅备案。
3、 炉具补贴标准;凡住没有集中供暖设施房屋的职工,不分地区每人每个烤火期炉具补贴标准仍为原来的十八元。
三、职工取暖补贴费的发放范围和发放办法
1、
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包括学徒工、合同制工人、离休、退休职工和按国务院104号文件办理了退职手续的职工),由各单位按该
市、县的取暖补贴标准,于当年十月份随工资一次发给职工。
2、
经劳动部门批准的计划内长期临时工(工作在一年以上的),经市、县有关部门批准的乡镇合同制工作人员和民办教师(不含代课教师),不住集体宿舍的,可按照
该市、县的取暖标准,以实际天数计算,按月发给取暖补贴。
3、
凡住没有暖气设备的集体宿舍的单身职工,取暖补贴和炉补贴可以发给单身个人,一切取暖费用自理;也可以不发,由单位供暖。对住有暖气设备的集体宿舍的单身
职工,不发不收,或发给后按收费标准收取。上述两种情况,如何发放由单位视其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4、 对因工作需要,必须留在单位住宿的职工,经领导批准,可以发给取暖补贴。
5、
派驻在各市、县的区级单位、中央驻宁各单位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外各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在外省、区异地安置的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费标准均按驻地标准
执行。
6、 到自治区境内县以下基层单位锻炼、支援工作以各种工作队、医疗队、讲师团等人员,按本人单位所在市、县的标准发给取暖补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