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视残标准是多少
❶ 一级残疾的评定标准
一级残疾人是指缺少肢体的,比如断了一只腿。而二级残疾人是指肢体残废,但是没有失去肢体的,比如半身不遂。评定的标准必须符合下列申办资格和必要条件之一者:
(一)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或经医疗机构认定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的)。
(二)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三)言语残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四)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五)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六)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
(七)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军人伤残一级评定标准
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和完全护理依赖的,为一级伤残:
1.植物状态(持续三个月以上);
2.极重度智能减退;
3.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
5.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含肘关节离断);
6.双下肢高位及一上肢高位缺失(股骨上三分之一、肱骨上三分之一缺失);
7.肩、肘、髋、膝关节中5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8.脊柱损伤后致完全截瘫;
9.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90%,四肢大关节中6个以上关节功能不全;
10.全面部瘢痕并重度毁容;
11.双眼球摘除;
12.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
13.双侧上、下颌骨完全缺损;
法律依据:
《中国残疾人使用评定标准》 将各类残疾人等级划分如下:
1、视力残疾:分盲和低视力两类。盲包括一级盲和二级盲;低视力包括一级低视力和二级低视力。
2、听力残疾:分一级听力残疾、二级听力残疾、三级听力残疾和四级听力残疾四个等级。
3、言语残疾:分一级言语残疾、二级言语残疾、三级言语残疾和四级言语残疾四个等级。
4、智力残疾:分一级智力残疾(重度)、二级智力残疾(重度)、三级智力残疾(中度)和四级智力残疾(轻度)四个等级。
5、肢体残疾:分一级(重度)肢体残疾、二级(中度)肢体残疾和三级(轻度)肢体残疾三个等级。
6、精神残疾:分一级(重度)精神残疾、二级(中度)精神残疾和三级(轻度)精神残疾三个等级。
7、多重残疾:凡是两种以上残疾的为多重残疾.
❷ 视力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是多少
一、视力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是多少
1、视力残疾的分级:一级无光感要小于0.02,或者视野半径小于5度。二级视力为0.02到小于0.05的范围或者视野半径小于十度。三级视力为0.05到小于0.1。四级视力为0.1到小于0.3。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二、残疾等级评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残疾等级评定的程序:
1、单位填写《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三份,贴上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职工的相片并加盖公章,由医师填写伤病诊断治疗经过并签名;
2、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职工持《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到指定医院作检查诊断。诊断结论(附相关的检查和化验结果)须由两名医师签名(其中一名必须具备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并由指定医院医务科、防治科或预防保健科加盖公章。诊断结论有效期为半年;
3、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诊断结论、相关的检查及化验结果,依据国家制定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职工残疾等级、护理依赖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情况作出结论。
❸ 视力残疾一二三四残疾标准
法律分析:视力残疾分级标准:
按视力和视野状态分级,其中盲为视力残疾一级和二级,低视力为视力残疾三级和四级。
盲:
一级,无光感~<0.02;或视野半径<5度;
二级,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
低视力:
三级,0.05~<0.1;
四级,0.1~<0.3。
法律依据:《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第一条一级伤残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第二条二级伤残
1.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 不能工作;
4.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第三条三级伤残
1.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 明显职业受限;
4. 社会交往困难。
第四条四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 职业种类受限;
4.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❹ 视力残疾一二三四残疾标准
法律分析:1、 一级 无光感~<0.02;或视野半径<5度2、二级 0.02~<0.05; 或视野半径<10度3、低视力 三级 0.05~<0.14、四级 0.1~<0.3
法律依据:《视力残疾评定手册》视力残疾标准,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类别 级别 最佳矫正视力
盲 一级 无光感~<0.02;或视野半径<5度
二级 0.02~<0.05; 或视野半径<10度
低视力 三级 0.05~<0.1
四级 0.1~<0.3
❺ 视力残疾一二三四残疾标准是什么
一、视力残疾一二三四残疾标准是什么
1、视力残疾分为以下4级:
(1)视力残疾1级是指视力无光感,或在0.02以内,以及视野半径小于5度;
(2)视力残疾2级是指视力0.02-0.05,或者视野半径小于10度,1级、2级又属于盲;
(3)视力残疾3级指0.02-0.1;
(4)视力残疾4级是指0.1-0.4,3级、4级又称为低视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
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二、残疾证评残需提供以下哪些资料
残疾证评残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领人2寸免冠近照3张;
3、个人医院病历。无原始病历,且残疾状况不明的,由申领人先行到区级以上医院检查,并根据不同残疾类别提供检查报告:视力残疾:区级以上医院视觉诱发电位测试报告单;听力残疾:常州市二院听力诱发电位测试报告单;肢体残疾:一年以上门诊病历,截肢者、小儿麻痹、两退粗细明显者可免病历;智力残疾:常州市德安医院或102医院智商测试报告单;精神残疾:区级以上精神病专科医院病历证明。
❻ 视力残疾一二三四残疾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要注意的是视力残疾的评定标准是指双眼,若双眼的视力不同,则是以视力比较好的一只眼睛为准。视力残疾分为以下4级:视力残疾1级是指视力无光感,或在0.02以内,以及视野半径小于5度;视力残疾2级是指视力0.02-0.05,或者视野半径小于10度,1级、2级又属于盲。视力残疾3级指0.02-0.1;视力残疾4级是指0.1-0.4,3级、4级又称为低视力。注意: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2.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针孔视力。3.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