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审一年财政拨款多少
⑴ 一个地级市一年政府财政开资大约多少钱
这个没法说,要看具体的城市。比如广州、杭州是地级市,荆州、张家口也是地级市,但是一年的开资差几十倍。
⑵ 中央每年拨款给市水务局多少钱
每个地方都不一样。
2020年,市水务局实际收到财政拨款收入55.12亿元,2020年度武汉共获批中央资金54986.6万元。 武汉市水务部门规范使用每一笔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所以每个地方不一样。
财政部下达2021年度补助地方水利发展资金574亿元,较2020年增长3.1%。资金重点支持五大方面:一是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安排259亿元支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等,占下达资金总量的45%。其中,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14次常务会议精神,安排39.25亿元支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较上年增幅达35%。二是促进改善水环境。持续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和内蒙古西辽河流域“量水而行”试点。
⑶ 国家财政每年拨给义务教育小学 每生多少办公经费
每生每年总计财政拨款535元,其中含有10元办公经费。
⑷ 中国县级国家一年拔多少财政下款
县级财政是指县政府与其所辖区内部门、企业、组织和居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并且在财政管理级次中是一个独立的层次。
县级财政管理体制一般随中央与省的体制变化而变化,并与之相适应。
当前县级财政的管理体制采取核定收支,收支挂钩,然后根据收支情况,确定上交 (定额上交、收入按比例上交、增长收入部分按比例上交等) 或补助 (定额补助、定额定期补助、按一定增长率补助等),自求平衡,一定几年不变。
⑸ 国家拨款多少给长胜镇
财政拨款1133.91万元。
2019年宁都县长胜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133.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3.91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7.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7万元,农林水支出652.17万元。其中,办公费130.95万元,印刷费32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14.4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9万元,维修(护)费35万元,会议费6万元,培训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2万元,工会经费12.6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44.87万元。
⑹ 国家每年给清华北大拨款多少
清华大学,预计财政拨款是57.96亿元,将近58亿;再就是北京大学,预计拨款为51.72亿元,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预计的财政拨款都超过了50亿元。
清华大学更加偏向于对工科专业的培养,北京大学更加倾向于对文理科专业的培养,这两所院校都是每次都是不分上下的,竞争排名也是不分上下,这样也会更加利于对于学校的发展,教育的发展。
⑺ 南京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年收入多少啊
不同单位、不同职级、职称以及工作年限等因素,待遇也不同。如下:
南京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转正之后,月工资到手6000元左右,公积金:双边2000左右,住房补贴每月的金额和公积金差不多,打到公积金账户,年中绩效约2万元,年终奖约2.5万,工会福利一年约2000元。
高温补贴(6月—9月)每月300元,生日费400元,伙食单位都有午餐,是免费的,伙食质量不错,种类也很丰富,有些单位还提供早餐。南京江北新区事业编制参照南京市直标准,溧水区的待遇要比高淳区和六合区高。
首先得知道南京市事业单位工资构成,南京市事业单位工资主要有四部分构成,即: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
南京市事业单位按收入来源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编制为全额拨款事业编。
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管理形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的事业单位,如学校、科研单位、卫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业单位,即人员费用、公用费用都要由国家财政提供。
⑻ 博士生助学金一年最高13万,是否太高了
一点也不高,应该的!
谈及博士奖助,不少在读博士都认为如今学校发放的助学金有点少。而从全国范围看,上一次助学金上调已经是5年前的事了。
2017年,全国的部属高校博士生助学金从12000元上涨至15000元,地方高校从10000元涨至13000元,平摊到每个月就是1000元左右。
这一标准的确不算高,不少在读博士只能依靠家里的接济以及兼职去完成学业。
而包括北大在内的不少高校也意识到了这一问题,并各自提升了博士补助的标准。
多所高校,大幅提升博士补贴
北大涨了多少?青塔人才找到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公布的博士研究生岗位体系,其中校长奖学金的奖助标准达到了每人7万元/年。而对于更加常规的助教、思政岗位,北大的资助标准同样不算低,达到了5.5万/岗/年。
与直接发钱不同的是,北大的奖助学金需要履行相应的职责,比如北大法学院设助研岗位就需要每周工作不低于4小时,岗位奖学金可以比国家助学金高出3.4万元/年。
也有不少高校在近几年直接选择提升兜底资助标准,例如华南理工大学在其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明确,博士生最低资助标准为58200元/年(在国家规定的15000元/年的基础上增加了43200元),平摊到每个月将近5000元。而5000元完全可以覆盖在广州日常的开销,这也意味着华南理工的博士生几乎不用为生活发愁。
此外,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工科基金和科研基金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额度为5万元/年。一些中部地区高校也将博士补贴上调至6000元以上/月。
差距不仅体现在学校之间,也体现在文理科之间。
与当前的就业市场的薪资待遇如出一辙,文科博士在助学金方面也与理工科博士有一定差距。
以南京大学为例,理工农医科博士的最低助研费比基础文科博士高出900块。
面向在读博士开展“学者计划”无疑是全新的尝试。可以预见的是,在北京大学的带头示范下,未来一定会有更多高校效仿、完善。
不过当下,相较于“学者计划”,补助金能否上涨或许还是更多博士关心的问题。毕竟,钱似乎不应该成为他们科研路上的阻碍。
⑼ 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区级财政补贴资金有多少
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51号)、省财政厅 省经信委《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苏财工贸〔2014〕64号)、《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意见(2014—2015年)》(宁政办发〔2014〕48号)等文件精神,省、市级财政对我市2013-2015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及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给予补贴(市区分担标准见《实施意见》)。为切实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及时申领和兑付省、市级补贴资金,特制定本细则。
一、省、市级财政补贴对象
省、市财政补贴资金的对象为推广应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包括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电力、企业通勤等)、私人消费者;承建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
二、省、市级财政补贴标准
(一)省级财政补贴标准见《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见附件)。
(二)市级财政补贴标准
1、2013、2014年购车补贴标准
市级财政对公共服务领域及私人应用领域购置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按以下标准核定补贴资金:
纯电动乘用车3.5万元/辆;
纯电动客车30万元/辆;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2万元/辆;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15万元/辆;
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9万元/辆;
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9万元/辆;
燃料电池车乘用车12万元/辆;
燃料电池商用车30万元/辆。
裸车、电池分离销售的,按车辆、电池成本比例享受财政补贴。
2015年市财政根据省级财政补贴标准,结合我市推广实际再行确定补贴标准。
2、充换电设施补贴标准
对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市、区(原五县)按照“市区(开发区)分担”原则,给予15%补贴。
三、省、市级财政补贴方式
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省、市级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相关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省、市级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汽车销售机构。汽车销售机构以扣除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消费者;
充换电设施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承建服务运营单位。
四、省、市级财政补贴流程
(一)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实行按季申领,省级财政拨付到市级财政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位。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为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省市补贴,由市财政拨付到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为区(含开发区,下同)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省市区补贴和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者的省市区补贴,由区财政拨付到位。
(二)省、市级财政拨付实行分级申报制度:
1、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为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责任部门申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责任部门审核汇总后,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为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向所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申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者的补贴由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根据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者的户籍或暂住地所在区,向其户籍或暂住地所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申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充换电设施补贴资金由承建服务运营单位向所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申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于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局和市交通运输局提交本地区申请拨付资金报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见附件1)、相关申请材料以及区级财政补贴资金安排方案。
充换电站设施建设省、市级财政补贴申请报告于充换电设施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
五、省、市级财政补贴申请资料
(一)申请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1、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
2、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复印件;
3、由汽车销售机构提供的其车型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批次凭证;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申请私人消费领域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的,由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有关材料与公共服务领域相同,同时还需提供由消费者、销售机构双方签字的新能源汽车私人领域购车补贴确认表及私人消费者户籍或暂住证复印件(见附件4)。
(三)申请充换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资金的承建运营单位,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5),并提供以下材料:
1、交通、环保、规划、用地等有关部门的建设许可批复文件复印件;
2、项目建设和运营规划书;
3、建设成本预算,有关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工程建设委托合同等;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及充换电设施投资清单(主要包括形成固定资产的配电、充电、换电、监控、通讯等设施、设备投入,不含土地等投入);
5、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申请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部门、财政部门承担对申请材料的审核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将追缴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区要根据《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意见(2014—2015年)》(宁政办发〔2014〕48号)精神,制定区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并报市财政局和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七、本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
2.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公共领域)
3.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私人领域)
4.新能源汽车私人领域购车补贴确认表
5.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充换电设施)
6. 各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系表
7. 省财政厅省经信委《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苏财工贸〔2014〕64号)
ps
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51号)精神,省财政对纳入全国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范围的南京、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等6市(以下简称推广应用城市),2013-2015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及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给予补贴。为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特制定本细则。
一、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对象为推广应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包括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电力、企业通勤等)、私人消费者;承建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
二、省级财政补贴标准
(一)2013、2014年购车补贴标准
省财政对公共服务领域及私人应用领域购置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按以下标准核定补贴资金。
纯电动乘用车2.5万元/辆;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1.5万元/辆;
纯电动客车20万元/辆;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10万元/辆;
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6万元/辆;
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800元,最高6万元/辆;
燃料电池乘用车8万元/辆;
燃料电池商用车20万元/辆。
此外,清洁能源汽车(LNG客车、货车)2万元/辆。
裸车、电池分离销售的,按车辆、电池成本比例享受财政补贴。
2015年省财政补贴标准根据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结合本省推广实际再行确定。
(二)充换电设施补贴标准
对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省财政给予15%补贴。
三、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实行按季拨付,于每季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给推广应用城市财政部门。各推广应用城市财政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于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省财政厅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交本地区申请拨付资金报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见附件1)、相关申请材料以及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安排方案。
充换电站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补贴申请报告于充换电设施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
四、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省级补贴资金由推广应用城市财政部门拨付给相关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省级补贴资金由推广应用城市财政部门拨付给汽车销售机构。汽车销售机构以扣除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消费者;
充换电设施补贴资金由推广应用城市财政部门拨付给承建服务运营单位。
五、申请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1、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
2、推广应用城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复印件;
3、由汽车销售机构提供的其车型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批次凭证;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申请私人消费领域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的,由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有关材料与公共服务领域相同,同时还需提供由消费者、销售机构双方签字的新能源汽车私人领域购车补贴确认表(见附件4)。
七、申请充换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资金的承建运营单位,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5),并提供以下材料:
1、交通、环保、规划、用地等有关部门的建设许可批复文件复印件;
2、项目建设和运营规划书;
3、建设成本预算,有关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工程建设委托合同等;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及充换电设施投资清单(主要包括形成固定资产的配电、充电、换电、监控、通讯等设施、设备投入,不含土地等投入)
5、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八、各申请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单位,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推广应用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财政部门承担对申请材料的审核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将追缴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予以处罚。
九、推广应用城市要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51号)精神,制定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并报省财政厅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备案。
十、本实施细则由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