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直工资多少
㈠ 2017年济宁市最低工资标准
济宁市政府下发《关于公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通知 》,将我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40元和14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4元和14.7元。此次是我市第16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已于6月1日起执行。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济宁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知识,欢迎阅读。
济宁市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40元;实行小时工资制的单位,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70元;实行小时工资制的单位,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7元。
我市发布最新企业工资指导线增长基准线调整为7.5%
6月21日,济宁市政府下发《关于发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以2016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3321元为基数,确定今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为12%,增长基准线为7.5%,增长下线为3%。
2013年,济宁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2014年为12%,2015年下调为10%,2016年继续下调为8%,今年则下调到了7.5%,近五年来企业工资指导线呈现持续下调的趋势。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生产经营良好、经济效益较快增长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上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基本稳定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下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困难、效益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特别困难的企业,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
竞争性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相对控股企业,下同),本年度职工工资增长不得突破上线(预警线)。职工平均工资低于2016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效益等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按照上线增长职工工资。垄断行业企业及国家财政补贴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突破基准线。上年工资水平高于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职工工资增长不得高于基准线;上年工资水平高于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且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职工工资增长不得高于下线。
此外,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涨多少工资,应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工资经集体协商后最后确定。(我 曹俐通讯员季昌栋)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提至3178元
6月21日,济宁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公布2017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调整201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月缴费基数为3178元,最高月缴费基数为15891元。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63562元。2017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以此为依据。按照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高月缴费基数为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5891元;最低月缴费基数为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178元。
和往年一样,2017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仍按26%的比例缴纳,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8%、个人缴费比例为8%。照此计算,如果企业职工个人按照3178元的月最低缴费基数计算,个人每月应缴纳254.24元养老保险费。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的缴费基数执行,按20%的比例缴纳。
多读一点据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用人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报 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最低工资是一种保障制度,并不是分配制度。最低工资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㈡ 济宁市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
1、济宁市政府下发《关于公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从2018年6月1日起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30元和15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3元和15.5元。
【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㈢ 济宁最低工资标准
济宁市: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元;济宁市: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元。
相比之前分别增长23.0%、19.6%、18.7%。年平均上调幅度分别为7.1%、6.1%、5.8%。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3元/小时、17.4元/小时、18.7元/小时,相比之前分别增长23.5%、20.8%、19.1%。年平均上调幅度分别为7.3%、6.5%、6.0%。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有那些?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此处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综上所述两者相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元和17元。值得注意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㈣ 济宁工资最低标准是多少钱
法律分析:济宁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30元和1550元,小
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3元和15.5元。
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㈤ 济宁平均工资标准2020
法律分析:济宁市人均工资6147元,排名全省倒数第五,涨幅13.31%全省第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㈥ 山东济宁上一年度工资标准
工资标准如下:
1、济宁市: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元;2、济宁市: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元。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此处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㈦ 济宁市属教师招聘工资多少
4000-8000左右。
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实际操作中,一般只签订一次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我们说的合同工一般指临聘人员。非在编老师,一般称作代课老师。
第一,教师的编制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实际操作中,因各地区经济水平发展不同,有些地方教育系统在缴交社保方面只缴交部分,不缴交生育保险和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并轨,有望解决这个问题。
第二,有编制的教师工资组成由基本工资、津补贴、职称工资等组成。职称工资可以随着职称升高而升高,工龄增加工龄工资也增加。无编制人员工资固定,在职称晋升和工龄方面,一般无法保证。近几年虽然在改革,但实际操作中仍然与在编老师存在很大差异。
第三,有编制的教师工作更有保障,更稳定。可以调动,退休后享有相应的社保和职业年金。
㈧ 济宁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济宁市政府下发《关于公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从2018年6月1日起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30元和15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3元和15.5元。
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㈨ 济宁市市直机关工勤人员尽升副师长工资多少
几千元。
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职务补贴、岗位津贴、交通补贴。 工资部分: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 津贴部分:包括岗位津贴(含班主任津贴、教龄津贴、护龄津贴)、医疗卫生津贴(含校医卫生津贴)。
尉官:排职到连职约4500元至4800元左右人民币,较现时3500元至3800元左右增加1000多元左右,调整后的工资将有4500元至4800元左右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