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贫困户的低保标准是多少
⑴ 低保收入标准是多少钱
家庭经济收入标准:1.为国家级贫困户标准,按县扶贫办的统计口径为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户。2.分了两类,一类为扶贫户:(1)有劳动能力的农户,且人均纯收入在2300元以下1560元以上。另一类为扶贫低保户:(2)就是有劳动能力的,人均纯收入在1560元以下的低保户。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⑵ 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补助标准
法律分析:贫困户民政低保补助:1、 重点低保保障标准为220元/人/月。2、 一般兜底保障标准为120元/人/月。贫困户医疗补助金:1、 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医疗扶贫“十免四补助”。2、 在区内住院治疗目前实行的是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第十六条 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⑶ 贫困户的标准是什么
贫困户的标准:2016年贫困线约为3000元,2015年为2800元。中国目前贫困线以2011年2300元不变价为基准,此基准可能不定期调整。2011年确定的贫困线标准,农村(人均纯收入/年)贫困标准为2300元,这比2010的1274元贫困标准提高了80%。
按2011年提高后的贫困标准(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300元人民币/年),中国还有8200万的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13%,占全国总人口近十五分之一。
经过此次大幅上调,中国国家扶贫标准线与世界银行的名义国际贫困标准线的距离为史上最近。国际贫困标准为一人一天1.9美元。
(3)绥阳县贫困户的低保标准是多少扩展阅读:
农村贫困户的评判标准:
1、统计单位:以户为单位,一个户口本为一个家庭户,家庭成员为户口本在册的所有人员。且家庭成员中有1个以上的劳动力。
2、家庭经济收入标准:为国家级贫困户标准,按县扶贫办的统计口径为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户。分了两类,一类为扶贫户:有劳动能力的农户,且人均纯收入在2300元以下1560元以上。另一类为扶贫低保户:就是有劳动能力的,人均纯收入在1560元以下的低保户。
最基本的考察对象大体上是:一是今年确定的农村低保户(家庭成员中要有一个以上劳动力),二是残疾人户(家庭成员),三是遭受重大事故的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户,四是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其他农户。
⑷ 贫困户最低收入标准是多少
一、贫困户最低收入标准是多少
1、贫困户最低收入标准如下:
(1)一线城市最低收入10万元以下/每年;
(2)二线城市最低收入8-9万元以下/每年;
(3)三线城市最低收入7万元至8万元/每年;
(4)四线城市最低收入6万元至7万年/每年。
2、法律依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
农村低保资金专项用于农村低保对象的生活补助,不得用于其它支出,严禁挤占和挪用。不得从农村低保资金中开支工作经费,也不得向农村低保对象收取管理费。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并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二、贫困户申请流程是什么
贫困户申请流程如下:
1、贫困户提出申请;
2、组织入户信息采集;
3、提出贫困户名单上报村两委;
4、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对提出的名单进行民主评议,核实有关情况后,确定该村初选名单,进行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5、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各村进行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经市扶贫办同意进行公告;
6、根据贫困户申请情况,由各乡镇提出贫困村申请名单报市扶贫办审核;
7、同时组织开展贫困户的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
8、经市扶贫办审核通过,进行公告,无异议后,确定为贫困户。
⑸ 低保年收入标准是多少
低保年收入标准是低于2300元。
国家级贫困户标准,按县扶贫办的统计口径为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户。分了两类,一类为扶贫户:有劳动能力的农户,且人均纯收入在2300元以下1560元以上。另一类为扶贫低保户:就是有劳动能力的,人均纯收入在1560元以下的低保户。
低保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如下: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