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最低工资标准多少
A. 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长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7元/小时;吉林、松原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6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抚松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5元/小时;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4元/小时。此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为2017年10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B. 2022年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长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80元, 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小时;吉林、松原市区,延吉市、珲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6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前郭县、抚松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4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4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小时。
此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为2021年12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
C. 吉林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共同核准。具体如下:
一、城市最低生活标准(月人均)
长春市(不含双阳区、九台区)620元、长春市双阳区400元、长春市九台区400元、榆树市360元、农安县430元、德惠市393元;
吉林市516元、永吉县390元、舒兰市340元、磐石市430元、桦甸市450元、蛟河市385元;
四平市500元、双辽市400元、梨树县420元、伊通县360元;
辽源市510元、东辽县426元、东丰县400元;
通化市530元、通化县420元、柳河县380元、辉南县360元、集安市410元;
白山市510元、临江市480元、抚松县480元、靖宇县440元、长白县520元;
白城市460元、洮南市350元、大安市440元、镇赉县450元、通榆县350元;
松原市514元、长岭县400元、乾安县345元、扶余市350元、前郭县420元;
延吉市550元、图们市500元、敦化市530元、龙井市460元、和龙市520元、珲春市550元、汪清县550元、安图县520元;
长白山管委会550元、梅河口市550元、公主岭市500元。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人均)
长春市(不含双阳区、九台区)4920元、长春市双阳区3650元、长春市九台区3650元、榆树市3524元、农安县3650元、德惠市3710元;
吉林市3685元、永吉县3400元、舒兰市3410元、磐石市3800元、桦甸市3800元、蛟河市3755元;
四平市3500元、双辽市3600元、梨树县3700元、伊通县3180元;
辽源市3600元、东辽县3592元、东丰县3420元;
通化市3600元、通化县3450元、柳河县3400元、辉南县3470元、集安市3500元;
白山市3460元、临江市3535元、抚松县3600元、靖宇县3400元、长白县3400元;
白城市3300元、洮南市3150元、大安市3200元、镇赉县3000元、通榆县3200元;
松原市3500元、长岭县3400元、乾安县3170元、扶余市3550元、前郭县3100元;
延吉市4400元、图们市3500元、敦化市4200元、龙井市3400元、和龙市3620元、珲春市3700元、汪清县3400元、安图县3600元;
长白山管委会3600元、梅河口市3860元、公主岭市377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D. 桦甸最低工资标准
2780。桦甸市是吉林省吉林市下辖县级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地处龙岗山脉北侧。根据查询官方资料显示2022年桦甸市最低工资标准:桦甸市27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17元每小时。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低于,可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足。
E. 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长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7元/小时;吉林、松原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6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抚松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5元/小时;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4元/小时。此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为2017年10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F. 吉林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长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80元, 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小时;吉林、松原市区,延吉市、珲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6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前郭县、抚松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4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4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小时。
此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为2021年12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
目前吉林省的最低工资标准还尚未调整,目前执行的依旧是2017年的,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吉政函〔2017〕97号):长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7元/小时;吉林、松原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6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抚松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5元/小时;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4元/小时。此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为2017年10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
【法律依据】: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G. 吉林市最低工资标准2022
对于每一位的劳动者而言,凭借自己的劳动成果获得报酬是一件开心的事。而每每员工去公司面试,最关心的一个核心就是公司对于员工的工资水平和员工福利待遇。现在的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工资的及时发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最为有效的方法。决定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长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7元/小时;吉林、松原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6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抚松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5元/小时;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4元/小时。此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为2017年10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而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需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报酬。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要考虑的因素有:当地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确定的方法通常有比重法和恩格尔系数法。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H. 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目前吉林省的最低工资标准还尚未调整,目前执行的依旧是2017年的,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吉政函〔2017〕97号):长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7元/小时;吉林、松原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6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抚松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5元/小时;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4元/小时。此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为2017年10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
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I. 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吉林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起,吉林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长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小时;吉林,松原市区,延吉市,珲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6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前郭县,抚松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4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和其他县(市)目最低工资标准为154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每年会随着生活费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由当地政府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