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费用标准多少
‘壹’ 民事纠纷诉讼费多少钱
民事纠纷诉讼费规定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非财产案件,是指因人身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而提起诉讼的案件。《收费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6月19日通过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在规定的收费幅度内按件计征,涉及财产的部分依不同情况处理: 离婚 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 财产分割 的,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收取。 侵害姓名权、 着作权 、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收取50至100元。 知识产权 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劳动争议 案件,每件交纳30至50元。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 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财产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是指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根据《收费办法》的规定,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照争议财产的价值和金额,实行依率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其具体收费标准是: 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50元; 超过1千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超过50万元到11313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 诉讼费用 包括三部分内容: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证人 、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案件受理费包括:第 一审 案件受理费、第 二审 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A、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B、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C、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D、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E、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F、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G、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H、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I、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J、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A、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B、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C、涉及损害赔偿, 赔偿金 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D、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2)申请费。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A、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 强制执行 效力的债权文书 B、申请保全措施; C、申请支付令; D、申请公示催告; E、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F、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等等。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A、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第一,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第二,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第三,符合《 民事诉讼法 》第55条第4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B、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C、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 法规 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关于诉讼费问题,有以下几点尚需说明: 第一,如果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 合并审理 的,案件受理费应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并分别由原告、被告、第三人交纳。 第二,根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53条规定,“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 判决书 、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巧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第三,终结诉讼的案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第四,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的 诉讼费用计算 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请求复核,不得单独就诉讼费用的决定问题提出上诉。 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采用 诉讼保全 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等等费用。
‘贰’ 民事诉讼法诉讼费的标准是多少
一、 民事诉讼法 诉讼费 的标准是多少? 受理费标准 (一)财产案件根据 诉讼 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非财产案件标准 1、 离婚 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 财产分割 ,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 赔偿金 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 知识产权 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 劳动争议 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 商标 、 专利 、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 管辖权异议 ,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二、 诉讼费用 包括哪些 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经济、海事和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 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其他诉讼费用。具有经济制裁的性质,是败诉方的当事人对进行诉讼所花费用的合理负担。其中,案件受理费具有国家税收的性质,应列为国库收入。对民事案件依法征收诉讼费用,是世界各国的通例。对此,各国民事诉讼法典中都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关于诉讼费用的征收标准、计算方法等问题,则另以单行 法规 的形式予以公布。 最后要告诉大家,在 民事纠纷 当中产生的费用并不只包括受理费的,就单纯的针对受理费来说,不同的民事纠纷受理费也不能一概而论。民事纠纷由法庭收取的费用可能还包括担保费,以及过程中需要 司法鉴定 的话还会产生鉴定费等各种计划外支出,只有先了解清楚了民事纠纷的前因后果才能确定诉讼费。
‘叁’ 民事诉讼费用标准多少
法律分析:1、如果是财产纠纷,无财产争议的,诉讼费为每件50元;2、如果是婚姻纠纷,无财产争议的,诉讼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3、如果是劳动纠纷,无财产争议的,诉讼费为每件交纳1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肆’ 打民事诉讼官司要花多少钱
一、打一场民事诉讼多少钱
1、打一场民事诉讼的费用按计件收费的每件按照3000-10000元标准来收取。按标的收费的标准是10至1000万之间收费的比例为2%至10%之间。一般在法院受理立案后,先由申请人先行垫付,案子审理完毕后由败诉方承担。
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讼诉的消费者必须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
3、有明确的被告;
4、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具体地提出经营者违约、侵权行为的事实和给自己造成的损害,以及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
5、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伍’ 民事案件起诉费用是多少
法律分析:去法院诉讼按照相关规定是要收取一定金额的诉讼费用的,申请诉讼的人要缴纳一定金额的案件受理费,如果涉及到财产保护的,还要有担保金。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不同,收取的费用也是不一样的。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陆’ 民事诉讼费用的标准
民事诉讼费用的标准:(一)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和交纳标准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人民法院对财产权益争议案件征收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和再审案件中,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具体交纳标准如下: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财产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按照上述规定对诉讼标的额分段计算,之后相加,所得总数即为应收额。(二)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指人民法院对只涉及人身关系或人身非财产关系的案件收取的案件受理费。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通常是按件交纳的。在非财产案件中涉及财产争议的,按不同的情况分别收取。按照《交纳办法》,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知识产权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费和交纳标准:1、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2、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在具体的实施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标准。
‘柒’ 民事诉讼费的收取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费的收费标准是: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2.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3.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第九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捌’ 一般民事诉讼的费用标准是多少
民事纠纷 起诉费用的收费标准 不同种类的 诉讼费用 ,有不同的收费标准。而收费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两个因素:其一是诉讼费用的性质,裁判费用的确定应根据国家的财政水平和当事人的一般支付能力确定,否则就可能脱离本国实际而至收费标准失去合理性;而当事人费用则一般是根据实际开支的情况确定。其二,应考虑案件的性质,看收取诉讼费用的案件是 诉讼 案件还是非讼案件,是财产案件还是非财产案件,案件的性质不同,收费的标准也不同。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非财产案件,是指因人身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而提起诉讼的案件。《收费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6月19日通过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在规定的收费幅度内按件计征,涉及财产的部分依不同情况处理: 离婚 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 财产分割 的,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收取。 侵害姓名权、 着作权 、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收取50至100元。 知识产权 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劳动争议 案件,每件交纳30至50元。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 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财产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是指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根据《收费办法》的规定,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照争议财产的价值和金额,实行依率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其具体收费标准是: 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50元; 超过1千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超过50万元到11313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一般民事诉讼的费用标准也是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要先缴纳受理费,根据案件的类型的不同也有不一样的收费标准,有按件计征的案件,有按案件赔偿标的数额计征的方式,了解了诉讼的案件类型,那么就可以大致算出诉讼的费用。
‘玖’ 民事诉讼需要多少费用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
民事诉讼费用计算:执行费(申请人不预交)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每件50元至500元;
2、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执行金额×1.5%
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金额×1%
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执行金额×0.5%
6、超过1000万元:执行金额×0.1%
民事诉讼费用计算:保全费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1%;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
民事诉讼费用计算:其他收费规定
1、离婚案件:每件50-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
2、侵害人身权案件:每件100-500元,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
5、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无争议金额的,每件500-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6、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7、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8、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
9、申请支付令: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10、申请公示催告:每件交纳100元;
1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每件交纳400元;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