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各区工资一般多少钱
A. 南京2022年社会平均工资标准
南京2022年社会平均工资为7828.49元每月。
南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元,社会平均工资为7828.49元每月。
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不同于每一个人的具体工资水平。
B. 南京最低工资2022最新标准
南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元。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不包括加班费、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和法定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C. 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南京属于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
D. 南京最低工资标准
南京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020元、二类地区1830元、三类地区1620元。
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已经上调到了2020元。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国家实行的是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一般会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上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南京市人社局发布通知,根据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南京8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项目,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E. 南京最低月工资标准2020最新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南京市目前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5元每个小时,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每个月。且最低工资标准还不包括加班费、津贴和法定福利。
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56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8年8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
第一条,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020元;二类地区1830元;三类地区16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5元;二类地区16.5元;三类地区14.5元。由于南京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月。
F. 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南京最低工资标准为:
1、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020元、二类地区1830元、三类地区1620元。
2、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5元、二类地区16.5元、三类地区14.5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项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G. 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多少
法律分析: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
南京属于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
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H. 2021年南京社会平均工资是多少
法律分析:2021年南京社会平均工资:
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
南京属于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
社会平均工资,通常指某一地区或国家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除以这一时期内职工人数后所得的平均工资,通过该时期该范围全体职工的工资总额与职工平均人数之比而得到。社会平均工资可以反映出职工的工资水平和生活水平,在计算报酬、计算赔偿额等提供一些参考。通常分为年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I. 南京市工资最低标准
2021年度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2020年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20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345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21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详见下文_2280元)。职工工资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总额组成和本市的工资总额规定确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上述不包括内容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最低工资标准是法定劳动基准,具有法定性、保底性和强制性的特点,是政府调控劳动力市场工资分配的重要政策工具,是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劳动者保障的国际惯例。政府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J. 2022南京市江宁区平均工资
45578元。江宁区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5578元,同比增长百分之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8个百分点,占收入总量百分之60.7,体量最大,对增收贡献率最高,是收入增长的主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