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税前工资多少
① 工资到手2w左右,税前大概是多少
税后2w薪资税前应该是2.5w左右。如果税前2.3w税后应该是1.8w左右。公式计算:税后工资=税前收入-(个人社保缴费+公积金缴费)-个人所得税。
税前工资和税后工资的区别是什么?
税前工资,也称为应发工资,是指您在当月可以获得的月薪,包括工资、伙食津贴、汽车津贴、房间津贴、奖金等。部分单位的奖金单独计算。那么税前工资包括工资、伙食津贴、汽车津贴、房间津贴等。税后,指您扣除个人所得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个人缴纳的住房养老基金后实际收到的款项。个人所得税对应届大学生来说只占很小的一部分。
② 税前税后工资怎么计算
税前税后工资计算方式如下:
1、税后工资计算公式:税后收入=税前收入-(个人社保缴费+公积金缴费)-个人所得税。
其中: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税前收入-(个人社保缴费+公积金缴费)。
2、税前工资即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定义,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从纳税意义上的税前工资,即是指每月各种收入的累加。
另外,含税级距和不含税级距的区别在于: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综上所述,个税的扣除标准为中国公民5000元,而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确定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③ 税后工资8000元,请问税前工资是多少
如果税后工资是8000的话,税前工资大概在11000到12000之间。
前提是交最低的社保和公积金
④ 税后工资是30000元,求税前工资是多少钱。。
税后月薪3万,不算社保和公积金外,税后是34786.67元,分析如下:
设税前工资(扣除社保后)为Q,而且税前工资为四级(25000~35000元):
Q-[(Q-5000)×25%-2660]=30000
经计算
税前工资Q=34786.67元,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为4786.67元。
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按个人工资薪金计算交纳的个人应交的税额,以每月收入额减除免税的应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等项目,再减去允许扣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那么税前工资多少扩展阅读:
工资扣税
“四金”是由政府部门颁布实施的社会保险,它带有强制性。凡“四 金”规定适用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它也是适用单位必须承担的基本 社会义务,对劳动者来说,是应当享受的基本权利。
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据工资扣税标准计算,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例子:小王在2013年12月工资6000元,同时领到2013年的年终奖20000元,当月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1)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6000-3500)*10%-105=145元
2)年终奖个人所得税=20000*10%-105=1895元
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145+1895=2040元
年终奖的发放有多种形式,有的以新的月工资计算,有的是工资叠加,这些发放方式的不同,导致所要收取的税收也有所不同,但只要是达到起征点的3500,即要收取工资的个人所得税。
⑤ 个税300 税前工资多少
法律分析:税前工资应为101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10100-5000=5100,应缴税额=5100x10%-210=3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所称每次,分别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四)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