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经济困难标准是多少
Ⅰ 23年山东省济南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1、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市中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一体化每人每月1560元。按照差异化服务原则,照料护理标准分为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人员三种档次,每人每月分别为255元、424元、847元。
2、城乡特困供养人员认定条件
城乡老年人(60 周岁以上)、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未满 16 周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3、审核审批程序
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授权相关部门核查其家庭经济状况。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对申请人的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定。对符合特困人员供养财产状况认定标准的,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
4、特困人员供养形式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形式分为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依法享有自主选择救助供养形式的权利。经自理能力评估认定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鼓励分散供养;评定为完全或者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优先提供集中供养服务。
5、政策依据
《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济民发〔2022〕5号
《济南市特困人员认定服务实施细则》济民发〔2021〕50号
Ⅱ 2019年济南市低保标准
济南低保政策
5月6日,济南市确定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提高至510元/月,农村低保提高至不低于3000元/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至5300元/年。据济南市民政局副局长杜红波介绍,新标准自4月1日起已经生效,享受低保的市民四月份的低保金额会根据新标准进行补齐。
农村低保年人均不低于3000元
根据新标准,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5区和高新区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之前的每月每人480元提高到每月每人510元;长清区则由每月每人450元提高到每月每人480元;章丘和平阴、济阳、商河则根据当地相关统计数据,对各自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作出相应调整。
新标准中还提到,济南市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2500元提高到(不低于)30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住在农村养老院等福利机构的五保老人)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4700元提高到5300元,分散供养(居家养老的五保老人)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2900元提高到3400元。
杜红波介绍,低保家庭享受的低保金数额,是按该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与济南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间的差额来确定的。“比如济南市市区某低保家庭有3人,家庭每月总收入1000元,按标准该家庭每月可获得低保补助530元(510×3-1000=530元)。”需要指出的是,济南市城乡低保家庭低保金发放依据是“差额补齐”原则,而非全额发放。“农村五保对象低保金,是按照标准全额发放。”
办低保应到所属辖区的街办(乡镇政府)
杜红波说,今年是济南城市低保标准的第15次调整。据悉,济南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始建于1996年,农村低保始建于1998年。城市居民低保标准从最初的月人均120元提高到现在的510元;而农村低保则先后经历10次调整,由最初的年人均不低于500元提高到现在的(不低于)3000元。
根据济南市民政局相关数据,截至3月,济南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2万人,农村低保对象7.7万人;农村敬老院78处,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4361人,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1764人。济南市民政局社会救济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低保审核的责任主体,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审批责任主体。“济南市各个县、市、区在低保手续办理中起主导作用。相关市民到自己所属辖区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办理即可。”
济南市各县(市)区低保监督服务电话:历下区(社会事务科)88151215、市中区(低保办)82078695、槐荫区(救助科)87589342、天桥区(社会事务科)85872761、历城区(救灾科)88161210、长清区(低保办)87229612、章丘市(低保办)81295725、平阴县(救助科)83101816、济阳县(低保办)84238855、商河县(救灾科)84870020、高新区(救助科)88871708。
低保家庭至少享13项优惠政策
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济南市低保家庭至少能够享受到13项优惠政策。据介绍,根据各县市区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经济好的区县能够享受到20多项优惠政策。
最基本的13项优惠政策分为补贴、减免、救助、援助四大项,其中补贴有水价、取暖、电价、价格等补贴;减免有自来水户表改造费用、有线数字电视费用、殡葬服务的减免;救助则有低保家庭大学新生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分类施保、住房救助;援助则主要是法律援助。
据济南市民政局副局长杜红波介绍,相比每年为数不多的低保金,低保家庭更多在乎他们所能享受到的相关优惠政策。“我们会根据相关文件,更加规范济南市的低保救助,尽可能多地解决低保家庭的现实问题。”
据悉,13项优惠政策只是济南市低保家庭所能享受到的最基本优惠政策,“由于济南市各县市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不同,所以经济条件好的地区能享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有些地区甚至多达20多项。”杜洪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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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济南低保标准
法律分析:一、城市低保申请条件
持有济南户籍的常住城市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
注: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和扶(抚)养关系、户口在一起且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
二、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
1、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并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居民户口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农村低保标准。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六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第七条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Ⅳ 困难补助标准
一般来说困难职工补助的标准由各地方自行制定。但困难补助基本上按照如下范围:
1、生活困难补助。每年给3000到8000元;
2、对残疾儿童的补贴。领取残疾证的,每年补助2000元;如果符合残疾儿童补贴的条件第二种情况补贴是每年1000元;
3、中央政府教育补助。高中生一次性补助2000元;对大学生的一次性补助为3000到6000元;
4、重大疾病补助。补助标准根据自己的医疗费用数额确定。自费部分医疗费用在10万元至20万元的,补助标准为1万元至2万元;自费医疗费用20万元至30万元的,补助标准为2万元至3万元;自费医疗费用30万元以上的,视情况而定,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于患病的雇员家庭,补贴率减半;
5、失独家庭的津贴。职工失去独生子女的,一次性补助2万元;如果该员工本人是唯一的孩子并且尚未结婚,在工作岗位上死亡并获得1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一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高中生贫困补助申请流程是什么
高中贫困生申请国家补助,必须由你家乡的民政部门、城市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乡村的镇、乡政府、村委会这些机构,为你出具你家庭困难证明的正式公函,盖有正式公章。同时,你要书写贫困生补助申请书,通过学校、教育局正式批准。贫困认定标准:
1、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特困证、卡或低保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为贫困生;
2、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可以定为贫困生;
3、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可以定为贫困生;
4、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5、因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6、家庭成员久病无钱医治,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可以定为贫困生。
Ⅳ 济南市最低生活保障2022
2022年济南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740元每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不低于494元每月。城市特困人员供养资金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1110元每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不低于643元每月;按照差异化服务原则,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三档,自理标准为210元每月,半自理标准为350元每月,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标准为700元每月。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包括,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支出。持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市、区民政部门是本辖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设置的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工作。
财政、统计、劳动、房管、教育、卫生、工商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一)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城市居民;
(二)家庭收入低、供养人口多,人均达不到本市最低生活费标准的;
(三)失业救济期满,暂时无法重新就业,家庭人均达不到本市最低生活费标准的;
(四)其他生活困难的城市居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Ⅵ 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各多少钱
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特别困难4400元,一般困难3300元,困难2200元。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5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Ⅶ 济南市低保标准2022
2022年低保户最新政策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0%的,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20%计算。同一来家庭中既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按照家庭实际常住地相应适用城市或农村低自保标准。
低保金,按照被保障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之间的差额确定。
计算公式为:家庭月低保金=(当地低保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数。
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对象: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Ⅷ 高校贫困生助学金一二三档,哪个档补助的钱多啊我是山东的
为一档的多,为4000元。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结合实际在2000—4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
对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每年学费不超过8000元的,据实免除;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标准予以免除。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由学生持相关资料到生源所在地教育、财政部门按实际缴纳学费标准,领取免学费补助资金,免学费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8000元。
(8)济南市经济困难标准是多少扩展阅读:
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的相关要求规定:
1、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其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资助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3、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14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