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房标准每人多少平方
‘壹’ 国家规定的农村人均住宅面积
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m2以内,四人的农户100m2以内,五人的农户110m2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m2以内。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九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m2以内,四人的农户100m2以内,五人的农户110m2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m2以内。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m2;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m2。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m2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第十七条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贰’ 农村宅基地每人多少平方米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农村人均耕地面积不够六百六十七平方米的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人均面积在667平方米以上的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农村宅基地办理土地使用证:1、需要本人去提出建房的申请,建房申请书是需要农民集体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签字才行,管理员会对其进行审核再签字和盖章,再上报到当地镇人民政府,由村民委员会和相关政府再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还要附上地形平面图、建房示意图、新农村规划图。2、报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审批实否符合新农村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如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且国土局会利用保护科审核土地用途、用地规模和建房位置是否符合规定,审查之后就会发放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合格后进行土地登记位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叁’ 农村自建房每人多少平方
农村自建房标准每人20至30平方米。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休所有的土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移民宅基地标准按区的有关文件执行。建房前,要先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最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证后才可以建设。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
(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自建房属于什么产权
国有土地上的自建房属于小产权房。农村自建房的产权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对房屋本身的权利,另一个则是对建造房屋使用的土地所拥有的权利。对于房屋本身的权利来说,其房子属于房屋主的财产,房屋产权永久性属于个人。但是对于建造房屋使用的土地所拥有的权利来说,房屋主只有占有权、使用权和有限制的处置权,而没有拥有权。因为建造房屋的土地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拥有权。
‘肆’ 农村建房面积标准是多少平方
法律分析:中国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定的标准分为小户、中户和大户。
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可分为:
(1)小户:即三人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米;
(2)中户:即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米;
(3)大户: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平方米。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法律依据:《江阴农村建房审批管理办法》 第十条 宅基地面积严格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每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35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建房层数不得超过三层。
‘伍’ 农村自建房每人多少平方
农村建房一般每人可以批20至30平米的宅基地面积,但有的地方也会超出这个范围,每个地区的规定不同。比如有的地区规定3人以下户含3人,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80平米;3人以上户,每增加1人,可增加20平米建筑占地面积。有的地区则规定单户住宅建筑面积三人户含三人以下不超过150平米;四人户不超过200平米;五人户以上不超过250平米等。
农村自建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地盖房;
2、未经审批或审批未通过,不能开工建设;
3、避免在自然环境保护区、水资源保护区建房;
4、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但不可翻建农房;
5、千万不要私占永久基本农田及耕地建房;
6、一户多宅的情况下,禁止占用自留地或其余宅基地建房。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陆’ 农村建房人均面积规定多少平米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
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移民宅基地标准按区的有关文件执行。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农村村民实行一户一处宅基地制度。
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各地政策有差异,以当地规定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柒’ 中国农村土地规定每人可以建多少平方的房子,规定最多能建几层
一人三十平米,层数需要依查询当地政府对当地的区域规划。
农村村民每人可以建多少平方的房子或宅基地的占地面标,须遵守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各省、市、自治区都会有本各省、市、自治区的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或条例。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乡村乡民住所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阅,由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7)国家建房标准每人多少平方扩展阅读:
乡村宅基地建房规范是小户:即三人以下,请求建房面积不得超越75平方,
中户:即四至五人,请求建房面积不得超越110平方,
大户:即六人以上,请求建房面积不得超越125平方。
乡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则的成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则规范享受运用,用于缔造自己寓居房子的乡村土地。农人对宅基地只要运用权,土地则归于农人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是土地处理法、国土资源部的行政法规、以及各省的宅基地处理办法,在实践中,主要是依据各省的宅基地处理条例来进行请求的。
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乡村宅基地处理的意见》,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则,乡村乡民一户只能具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越省(区、市)规则的规范。这个规范要依据各省自己的规则来处理。
‘捌’ 农村建房面积标准是多少平方
农村建房面积标准具体如下:
1、农村新建房屋、扩建或翻新重建,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120平方米,各地的村委再根据村里规划,和实际用地情况,统一确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
2、农村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每户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农村联排别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
3、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是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规定的标准。
农村房子翻建超面积怎么办
1、房子超出面积后,超出审批面积的部分无法获得产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
2、建房者要主动向审批机关报告,补交一定费用。若是隐瞒事实被查证,就有可能被视为违章建筑,限期拆除;
3、可在土地登记本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规定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玖’ 农村宅基地每人是多少平米有何依据
我是广东肇庆这边的农村农民,我们农民申请的宅基地面积是有标准的。 广东省内的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的农民申请宅基地面积是在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的农民申请宅基地面积是120平方米以下,山区地区的农民申请宅基地面积是150平方米以下。同时要符合“一户一宅政策”。
而我们农村是属于丘陵地区,则如果我现在申请宅基地面积就可以达到120平方米。如果只有一人居住,就是户口薄上只有一人,则最多可以申请60平方米的宅基地。依据是我们广东省《土地管理法》里明确说明的。
农村宅基地每人是多少平方米,反正我们这里是属于丘陵地区,申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即可,确实要细分的话,是每人申请宅基地面积为18平方米,这是针对家庭人口多的成员。
当然,像刚才所说的。有些户口薄上只有一人的话,当然是不可以申请120平方米宅基地,就算申请了也是不批的。如果是一人的话,则可以申请60平方米的宅基地,同时不能超过60平方米。
农民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很好的保障农民的权益。有很多农村农民自建房目前还是没有规定楼房层数的,这样可以更好的解决我们农民家庭人口多的居住问题。农民有钱就起高点楼层,资金紧缺也没有办法。
特别是已经去城里扎根了的农民,他们还是农村户口,手上有多余的钱财都想回农村起一层房子,好让全家人回家乡时,也有一个温暖的窝,就算少回农村,这也是一种投资吧。不过,已经落实要进行拆迁和新农村建设的农村,就不可以再申请宅基地请房子了。
我们这里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审批,不是按人头算平方面积,而是按照户来计算。别的地区是什么政策我也不能随便乱说,就说说我们山东这里的执行标准吧,给大家一些参考。
我们这里,农村宅基地按照每户来算,一户一般不能超过260平方,那这个“一户”又是怎么来界定的呢?一户到底是几个人,如果家里是大人加未成年子女的,那这户就是3人或者4人,如果父母已经上了年纪,子女也都成家立业,那么该户就剩下父母二人。有的人可能会说,我们没有分户,祖孙三代都是住在一个院儿里,这种情况下不会生搬硬套的按照260平方来要求,这是符合分户要求的,可以按照三户来计算,比如说农村现在规定一户只能有一宅,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算三户,拥有三处住房。
如果说一户宅基地超出了规定面积,面积小的话,比如说当地规定每户不能超过260平方米,但是该户实际拥有300个平方,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确权的,不过超出的这40个平方要花钱,有偿使用。如果超出的面积过大,有的地方是实行阶梯式收费,有的地方就干脆不给确权。
不同的乡镇、村子,还真的有不同的规定,在具体的执行实施过程中,都是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来执行的。我们村是在不超过省里统一规定的前提下,规定每户不能超过240平,家口大了可以分户,但不能圈地搞个四五百平,这种情况下批不下来土地使用证,村集体不认可。
总之宅基地的使用都在一步步的规范,对于农村一些长期闲置、倒塌农房的管理也越来越严格,目前我们这里还是归个人使用,集体并没有收回。但有的村子已经开始收回这类宅基地了,统筹盘活,合理利用,其实倒也是件好事,所以不想被收回的人还是要好好维护自己的房子,不要倒塌了没人管理,被收回后又急眼,到时候急眼也没用了。
每个地方它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他们实施的办法也是不一样的。现在很多农村人虽然有户口但是没有宅基地,对于这样的人申请宅基地时是按照每人每平方米来计算的,但是对于有宅基地的人确实按照以前的方法来计算。 我们河南省有相应的规定,当然其他地方有可能也有别的规定。
大家可以翻阅河南省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当中,第51条当中有明确的规定。在不同的地方都有不同的法律法规以及明文规定, 大家如果想要知道你们地区有多少,可以搜索你们地区的土地管理法。
第51条:城镇郊区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下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宅基地不能超过134平方米,人均耕地在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每户用地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山区丘陵地带,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目前我们宅基地的处理方法不是特别多,但是在我们农村宅基地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特别多,我们那边就有非常多,但依旧没有什么问题。
①宅基地已经确权:我们那边宅基地已经确权下来了,目前正在等待着相关的审批手续。如果我们那边可以试点申请相关的房权证的话,估计也容易办理了。
②赔偿有依据了:现在在我们郑州这边也有一些万人的社区,他们就是将农村的宅基地以及耕地收回,然后给农民统一建房统一赔款。如果是这样的话,确权了农村的宅基地,确定了宅基地的面积,到时候赔偿起来有法可依。
宅基地作为村民的权益,是按照一户一宅进行划拨使用的,所以是不存在每个人多少平米宅基地的说法,只能是一户会有多少的使用面积,宅基地划拨使用面积,根据每个不同地区都有各自的标准,是没有统一标准的,像一些坝上地区、偏远地区、人口稀疏地区,宅基地的面积是可以适当的放宽、面积可以比大部分地区大一些的,总的来说是都有各自不同的规定,这个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那么为什么在农村有的宅基地很大很大,而现在的宅基地面积却变的很小呢?其实这个宅基地也是经历过好几次的调整之后,才最终变成了现在的按照面积划拨,那么那些很大的宅基地是怎么来的呢?为什么我们不能申请大面积的宅基地呢?
《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出台之前的宅基地:这个条例是在1982年的2月13号开始实施的,在此之前所有的宅基地,哪怕你的宅基地面积在大,只要没有在条例之后扩大面积,就能够给予登记造成颁发证书,这类的大面积的宅基地,在农村不在少数,我们这里就有一两亩地的老宅基地,这些都是 历史 自然形成的宅基地,面积在大,也是合情合理的。其实这一情况可以延续到1987年的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后,在1987年的宅基地,面积都是比较大的,而在1987年之后,就逐渐的走上了正轨,宅基地面积也就要按照各地的标准来划拨使用。
所以说农村的宅基地面积,并不会相同,这些都是很正常的现象,从1987年之后的宅基地,大部分面积都是相差无几,像我们这里的宅基地面积是二分半,也就是166平方米,一般也就是东西长:15米,南北长11米左右,说实话,这样的面积在农村确实是有点小,所以很多时候即使办理的证是166平米,但很多的村子划拨的实际面积是要大于证书的面积的,这一情况而且不在少数,有的会交点罚款了事,有的罚款也不用交,因为大家都是这样的。已经形成一种默契。
发生超占的在以前非常的普遍,但随着土地资源的紧缺,现在这一现象,也得到了很大的遏制,土地管理早就开始了卫星监测数据,不用实地丈量,就能计算出占用的面积,对待超出面积的,也是比原来要严格的多,不但要退出超出的部分,有的地方还会有进一步的措施。
总结:农村宅基地面积,是按照不同的地区,都有各自的标准,每个地区都不一样,这个可以搜索当地的条例即可明了,也不是按照人头来计算面积,是按照一户一宅的标准来划拨使用宅基地,欢迎大家补充评论留言,谢谢。
为了保障农民的住房问题,农民是可以免费得到宅基地从而盖房的。不过农村的宅基地除了一户一宅之外,对于每人的面积也是有限制的,并不是说宅基地想申请多大就有多大的。
要说农村宅基地每人是多少平米,目前来看是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的,各地的宅基地上限都是不一样的。就比如说在天津每户宅基地总面积不能超过200平米。
而在湖北大中城市范围内,宅基地面积不可以超过80平米;其他城镇地区不得超过100平米。所以说宅基地的标准每个省份都不一样的。
至少说为何会有不一样的标准,那还是跟当地土地资源有关的。像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那土地资源很珍贵的,自然就不能够提供太大的宅基地给农民盖房了。
而对于一些经济不发达,而且土地资源还非常丰富的地区,给农民的宅基地就会多一些。所以说宅基地面积跟经济的发展程度,以及跟土地资源的多少有关的,这点是我们不能够控制的。
像老农所在的广西,目前对审批面积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规定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丘陵地区、山区每户不得超过150平方米。这个面积属于不多也不少的,目前来看对于农民来说是够住了。
当然也并不是所有的家庭都可以顶上限申请宅基地的,如果自家能够申请宅基地的土地不够大,那也只能够委屈申请小一些的。而且如果一家只有三口之家,原则上也不会给你申请那么大的面积。
就比如说有一些地区就规定三口及以下的家庭只能够申请75平方的面积,人均就是25平米,家庭人口数越多能够申请的宅基地也就是越多。
总之,现在农村宅基地每人多少平方各地区都不一样的,不知道大家有怎么看待呢,都说说吧。
先说一下我的家乡农村宅基地的情况,我们这里的宅基地都是二分半,一亩=10分=666.67平方米,那二分半是多大呢,也就是1/4亩大约166.67平方米,也就是长宽15*11这样,更直观一点,标准篮球场的尺寸是420平方米(28*15),一个篮球场尺寸是宅基地的2.5倍,也就是一个篮球场可以分出两家半的宅基地。
我有一些东北的朋友,去过他们家里做客,他们的宅基地普遍很大,基本得一亩(666.67平米)左右,院子很大,还有菜园,东北地区人口少,人均土地也多,人口密度也小,我查了一下文件,也没看到宅基地有具体的面积要求,不知道是不是和当地的人均土地面积和人口数量有关,希望能帮到你。
别的地方我不太清楚,但是在我们当地一般人均宅基地使用面积在30平米左右,一般最少申请的宅基地面积在90平方米,对于不足三口人的家庭,也是按照三个人的标准申请宅基地的面积。然后一次提成每增加一口人,那么就增加30平方米左右。如果是4口之家,那么就可以申请120平米。但是通常情况下,农村的宅基地采用面积不会规定的那么死,所以才基地面积可以在原本规定的用地限额上面再增加30到80平方米的面积。
比如在我们山地丘陵地区,一般一户人家的 财经 理财用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如果是三口之家的话,那么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最多可以达到170平方米,当然前提是在一些比较偏僻的地方,可以适当宽松一点。如果在居民房屋建设比较集中的地段,那么宅基地的使用面积就会比较紧张,因此增加的面积会相对比较小。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30平方米左右,如果超过面积的话,可能就要有偿的使用,也就是通过现金的补偿方式,来获得超过部分的土地使用权。
要发展就要加宽道路,房大路窄没用的,人均25一35平米,要有 汽车 库,以前也有单车房,但今时今日,包括城市都是,遗憾没有车位。
首先明确一点,农村宅基地是有面积规定的,不是说你想占多大就能占多大!
在农村里,不管有钱没钱,农民都要把房子建得好好得。但是在建房的过程中,很多农民想着能把房子建多大就把房子建多大,越大越好,越宽敞越好!但是等他建到一半,村干部和土地部门的工作人员就找上门来了,理由就是超面积了。
可能很多人都没有听说过农村建房超面积,甚至对于建房超面积听都没听过,稀里糊涂地就建起了房。其实, 农村建房超面积一般来说指的是宅基地超面积 。这个在农民申请建房的时候,村干部就会告诉他们标准。
那有的人就说了,既然村干部把面积标准都说了为啥还会有人超面积?之所以出现这个问题,就在于个别地方执法不严再加上个别农民“不老实”,先斩后奏,在建房的时候偷偷扩建的。
那么,既然农村宅基地有面积标准,那到底是怎样规定的?有何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章建设用地中第六十二条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宅基地的面积是有法律规定的,这个规定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情况自行制定的。小焦在网上查了查相关资料,找到了个别省份关于农村宅基地面积的一些规定,大家可以看看做个参考。
以上只是个别省份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如果想知道自己家乡到底是什么情况,可以在在网上搜索你所在省的“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或者细则!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这里,欢迎关注【村官小焦】!!!
您好,对于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法律是有相关规定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各地规定不一样,因此,农村村民若想知道自己可以拥有多少平方米的宅基地,可以查阅当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细则的规定,例如: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的,最高不得超过一百二十五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得超过一百四十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平方米。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那么宅基地的面积又是如何计算的?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对此有相关的规定,宅基地面积计算:
(一)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
(二)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
(三)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弄堂用地,使用楼上的农户分摊面积为一半,其余为共用面积;
(四)通过购买商品房和以公开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有偿流转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计入宅基地面积。
‘拾’ 农村宅基地每人面积标准是多少平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也就是说,关于农村宅基地每人是多少平米的问题,国家并没有进行统一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是由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比如说,土地相对较多的地方,每户可获得的宅基地面积就大一些,在一些土地稀缺,人口多的地方,每户可获得的宅基地面积就可能会少一些。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是小户:即三人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中户:即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大户: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平方;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平方。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平方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2019年9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2020年8月,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明确,2020年底前完成全国农村地籍调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率达到80%以上。2021年底前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登记资料清理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