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寄文件给我不签收会怎样
⑴ 法院的快递不签收会怎么样
法律分析:如果邮寄不签收会公告送达,不去应诉,会缺席判决,会败诉。
但是仍然是要开庭的,对方可以申请公告送达,然后正常开庭,如果你不到庭,视为放弃诉讼权利,法院会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⑵ 法院传票不签收有什么后果
法院传票不接收会怎样,有什么后果
1、如果当事人拒绝签收传票,则法院会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2、只要法院视为依法送达了传票,就会照常缺席审理并判决,被告是否参加庭审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法院传票怎么送达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转交送达有三种情况:1)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3)受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并以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时间为送达日期。
6、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公告送达产生的法律效力与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效力是相同的。
⑶ 法院通知书不签收会怎么样
【法律分析】
只要法院视为依法送达了传票,就算不接收,也会照常按缺席审理并判决,被告是否参加庭审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⑷ 法院快递不接收会怎样
法律分析:如果是邮寄你的户籍地,你本人拒绝签收,法院会视为已经将法院的传票送达给你了。如果你一直拒收传票,到期不来开庭,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导致缺席审理判决,不利的还是你。因为如果你不亲临法院,很多有利于自身权益的事实得不到主张,判决生效后,就后悔也来不及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⑸ 如果法院传票不接收会怎样
如果法院传票不接收会怎样? 要看是什么案件了,如果是一般的民事案件,法院会缺席判决;如果是必须到庭的案件,法院可能会强制 拘传 到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 传唤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当法院给你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因为不管你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 诉讼 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你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你不利,一句话,积极应诉,避免消极殆战。 第二,签收传票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因为你是当事人,有权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你的 起诉状 以及提交的相关 证据 材料,这个很重要,因为你要应诉甚至反诉一定要针对对方的证据来反驳。 第三,从法院处获得你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等。 第四,了解了基本情况之后,最好咨询一下 律师 ,请律师分析一下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他的主张,或者说对方胜诉的可能性大不大。 第五,综合据律师的分析和案子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第六,在举证期限内,搜集并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申请传召 证人 等。如果是要将反诉状以及材料寄送到法院的,建议一定要使用最安全的EMS快递,而且一定要留下该快递的寄送凭证,用以日后诉讼之时作为辅助证据。 其实可能有一部分人在遇到法院传票不接收会怎样的问题时,不知道该怎么办,可能因为某种原因自己不想去,又或者因为身在外地不能及时赶回去,导致缺席,但是要是非常重要的案件,就必须到场,不可以无故缺席,要不然法院有权利强制拘传到庭。
⑹ 法院的传票不签收怎么处理
一、法院的传票不签收怎么处理
1、通常会留置送达,即视为送达。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法院受理案件之后,都会给当事人送达各种法律文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法院传票不签收会有什么后果
法院传票不签收后果如下:
1、如果是开庭传票,法院确系送达后,受送达人拒不到庭不接收,如果是原告则按自动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则依法缺席审理;
2、如果是审理阶段要求其到庭接受询问或交换证据的传票,若该人不到庭,则视为其放弃陈述权利或放弃举证;
3、如果是要其到庭进行调解的传票,若该人不到庭,则视为该人拒绝接受调解,法院应作出判决;
4、如果该人是必须到庭的被告,则人民法院可以对其拘传;
5、如果该人是执行阶段的被执行人,那么其拒不到庭申报财产或履行义务,执行局则应对其予以司法拘留。
⑺ 法院传票不接收会怎样
法院如果把法院传票寄送过来或以其他形式送给你,你故意不接收,其实对你来说,是把自己放置在了一个更加不利的位置。因为不管你接不接收,该判的案件还是会继续判,并不会因为你的不出席而有所改变或延迟。 如果是你因为其他原因没有及时收到法院传票,我国法院会以其他形式发送给你,或者电话通知你自行去领取,如果没有办法联系到你,法院可以以公开的方式在媒体上或者报纸上出示公告,公告期限达到两个月,无论你有没有看到,都表示已经把法院传票送达给你了。这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 如果到了开庭的时间,不管你有没有按时到达,按时出席,法院都会如期开庭,只要该案件的原告有足够的 证据 证明该案件的事实性,那么法院就会依法判决被告所应承担的责任。而你不在场,那么案件的走向其实对你来说是比较不利的,因为你的不参与,那么原告的证词等是没办法得到相应的反驳的。 在判决出来之后,法院就会把 判决书 进行送达,如果还是无人接收,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无法送达,法院是可以对该案件的判决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一定时间,就会生效,那么,就可以按照判决书的判决结果进行执行。 所以,不管你有没有接收法院传票,对案件的审理是不具备任何影响的。但是反而有可能损害自己的利益。
⑻ 法院文件拒收会有什么后果
法律分析:收到法院传票拒收会有两种后果: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比如赡养、抚育、扶养的案件中,原被告之间有一定亲属关系,适宜调解,如果被告不到庭就不利于案件调解和合理解决。在程序上,拘传被告必须通过两次传票的传唤,也就是说,在采取拘传之前,法院必须发两次传票。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者事实使被告无法预见和难以自行克服困难,只有没有这些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拘传。对被拘传人的调查询问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调查询问后不得限制被拘传人的人身自由。在本辖区以外采取拘传措施时,应当将被拘传人拘传到当地法院,当地法院应予以协助。根据法律规定表明,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缺席判决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