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平方
① 房子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國家規定的拆遷補償標准如下: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按平方米單價計算。2、周轉補償費,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3、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② 房子拆遷補償多少一平方
目前,我國的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拆遷補償方式分為貨幣補償、產權調換和農民自建三種方式。
(一)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金額包括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權區位補償價,其計算方式如下:
1、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單價×被拆遷居住房屋建築面積。被拆遷人在同一拆遷范圍內有多處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應區分房屋結構、等級分別計算合並補償。
2、宅基地所有權區位補償價=宅基地綜合補償單價×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補償面積。
未超過批准使用期限的臨時建設房屋,按照重置成新價和剩餘使用期限予以補償,不給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權區位補償價。
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單價、宅基地土地所有權區位補償單價由市國土房管局根據從化市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從化市國有土地所有權基準地價、房地產市場變化情況予以適當調整,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定期公布。
(二)產權調換
被拆遷人的安置面積按照以下標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築面積低於(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間的,按批準的建築面積核定;超過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
其中,2人以下(含2人)的戶,按2人核定;已婚並達到法定育齡夫婦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遷人在同一拆遷范圍內有多處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應合並計算房屋建築面積。
(三)農民自建
農民自建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村鎮規劃,並按相關規定進行建設。下面分兩種情況討論:
1、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尚有宅基地
此時可以安排宅基地給被拆遷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建設住宅,其形式如下:
(1)如由被拆遷人自建,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按照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給予補償,對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權區位補償價給予補償。
(2)如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建設住宅,拆遷人按本規定第九條的有關規定給予村集體經濟組織補償,由村集體經濟組織將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給被拆遷人。
2、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尚有農用地
這種情況下,可轉為非農建設用地供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建設安置住宅的,由拆遷人依法辦理集體土地徵收、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等手續和支付相關費用,對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給予補償。
③ 民房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農民房拆遷補償標准:
(1)房屋補償費,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准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 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④ 新拆遷法賠償標准
法律分析:
1、補償金額
一般農村的房屋拆遷補償是按照房子的位置、佔地面積、裝修、園內附著物等進行補償的。其中房屋的補償標准因房屋的結構有所差異,樓房(兩層以上)拆遷補償費是以3300元/平方米;預制磚砼結構2800/平方米;磚瓦房屋2400/平方米;草房1900/平方米。除了房屋以及院內土地的補償,還有異地安置補助費每戶2萬元。當然,具體的房屋拆遷補償金額要根據當地政策的規定進行實施,全國目前沒有統一標准,由於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較大,各地區的補償金額也會存在很大的差異。
2、補償方式
(1)貨幣補償
給予被徵收人一次性的現金補償,可以用於自行支配,其最低的補償標準是房屋的建築成本價+土地的補償。
(2)房屋成新
給被徵收人重新劃撥一塊宅基地遷建安置,另外,根據被徵收房屋的折舊率及重建成本價等因素,再給予一定的現金補償,用於被征對象重建房屋。
(3)產權調換
由地方重新建造房屋,提供給土地被徵收人,其最低的補償標準是同區位的拆一補一。除此之外,拆遷人還應當補償被拆遷人搬家補助費、過渡期內的臨時安置補償費及自過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的臨時安置補助費用等。
3、拆遷補償款的計算方式
(1)貨幣補償
補償補助總款=被徵收房屋價值補償+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外遷補助費+其他補助費。
(2)房屋成新
補償補助總款=被徵收房屋價值補償+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其他補助費
(3)房屋拆遷補償差價
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第二十條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徵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⑤ 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房屋拆遷補償標准有:被拆房屋的補償費或者重置費,按照平方米的單價進行計算;搬遷周轉補償費,按照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數,每月給予的補貼;獎勵性的補償費,一般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的住戶因積極配合房屋拆遷或者主動放棄拆遷可享受的一些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
⑥ 拆遷補償一般是多少
法律分析:拆遷補償一般是通過房屋補償和資本補償來提供的。在新出台的補償標准中:農村草地補償費為1900元/平方米;磚瓦房補償費2400元,平方米;磚混結構房屋補償費2800元/平方米;二樓及以上房屋補償費3300元/平方米,及房屋附著物等價補償;異地安置每戶給予2萬元的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徵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將徵收范圍、土地現狀、徵收目的、補償標准、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並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徵收土地時如實說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徵收土地。
⑦ 拆遷每人多少平方
法律分析:房屋徵收補償的最低標准,要求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法律依據:《徵收條例(草案)》第二十一條 徵收住宅房屋實行就地房屋補償的,應補償面積按照下列規定執行:(一)按照被徵收房屋面積給予補償;(二)被徵收房屋面積不足二十五平方米的,按照二十五平方米計算;(三)增加十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積;(四)被徵收房屋面積與住房改善面積之和不足四十五平方米的,按照四十五平方米補償,差額部分由被徵收人按照徵收區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的百分之五十支付房款;(五)被徵收人在本市其他區域承租公有住宅房屋或者已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購買公有住宅房屋的,該公有住宅房屋面積與被徵收房屋面積之和大於二十五平方米的,不適用本款第二項的規定;該公有住宅房屋面積與被徵收房屋面積及住房改善面積之和大於四十五平方米的,不適用本款第四項的規定;(六)補償房屋的公攤面積單獨計入應補償面積。
⑧ 平房拆遷補償面積標准
法律分析:(一)實行貨幣補償的,屬於低收入家庭且住房總建築面積不足三十平方米的,按三十平方米予以補償,補償後仍符合條件的,優先予以住房保障;(二)實行產權調換的,依據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被徵收住房的補償價格,再調換住房,但調換後的住房總建築面積不得小於三十平方米,屬於低收入家庭且住房總建築面積不足三十平方米的,調換後的住房三十平方米以內部分,被徵收人不需支付房款,超過部分被徵收人按房地產市場價格結清差價。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⑨ 拆遷房屋每人補償多少平方米
我國的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拆遷補償方式分為貨幣補償、產權調換和農民自建三種方式。
1、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金額包括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權區位補償價
2、產權調換
被拆遷人的安置面積按照以下標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築面積低於(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每人之間的,按批準的建築面積核定;超過60平方米每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
3、農民自建
農民自建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村鎮規劃,並按相關規定進行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