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衛生所多少平方
❶ 申辦社區衛生服務站有哪些要求
一、常用葯品和急救葯品的配備按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及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至少設口腔綜合治療台1台。
二、人員
(一)醫師: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類別執業醫師資格,經注冊後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從事口腔診療工作滿5年,身體健康的執業醫師。
(二)房屋設置要符合衛生學布局及流程:光固化燈、超聲潔治器、空氣凈化設備、高壓滅菌設備。牙科治療椅(附手術燈1個、痰盂1個、器械盤1個)1台,高速和低速牙科切割裝置1套,吸唾裝置1套,三用噴槍1支,醫師座椅1張,病歷書寫桌1張,口腔檢查器械1套。其中,臨床檢驗、消毒供應與其他合法機構簽訂相關服務合同,由其他機構提供服務的,可不配備化驗室和消毒供應室設備。
三、具有國家統一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范,制定診所人員崗位職責。
四、向衛生局提交申請申請,包括:設置申請書;設置可行性研究報告;選址報告和建築設計平面圖;資格證書和考試合格證書。
五、衛生部門同意後,發放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憑批准書到工商部門辦理名稱核准和登記。
❷ 開設社區衛生服務站的條件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原則
一、大力推進城市社區建設,改善社區居民的衛生條件,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促進城市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構築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城市衛生服務體系新格局,必須把城市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到社區,積極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不斷豐富城市社區建設內涵。
二、社區衛生服務是社區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建設須納入社區發展規劃和區域衛生規劃,要與城鎮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緊密結合,並充分利用中醫和西醫衛生資源。
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屬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是為社區居民提供預防、保健、健康教育、計劃生育和醫療、康復等服務的綜合性基層衛生服務機構。
四、設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由地市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批。
五、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主體。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一般以街道辦事處所轄范圍設置,服務人口約3-5萬人。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難以方便覆蓋的區域,以社區衛生服務站作為補充。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應充分利用社區資源,避免重復建設,擇優鼓勵現有基層醫療機構經過結構和功能雙重改造成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六、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業務用房、床位、基本設備、常用葯品和急救葯品應根據社區衛生服務的功能、居民需求配置;衛生人力應按適宜比例配置。
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建設要堅持社區參與的原則。
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設立、運行應引入競爭機制。
九、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命名原則是:區名+所在街道名+識別名(可選)+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命名原則是:所在街道名+所在居民小區名+社區衛生服務站。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指導標准
一、基本功能
(一)開展社區衛生狀況調查,進行社區診斷,向社區管理部門提出改進社區公共衛生的建議及規劃,對社區愛國衛生工作予以技術指導。
(二)有針對性地開展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地方病與寄生蟲病的健康指導、行為干預和篩查,以及高危人群監測和規范管理工作。
(三)負責轄區內免疫接種和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工作。
(四)運用適宜的中西醫葯及技術,開展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
(五)提供急救服務。
(六)提供家庭出診、家庭護理、家庭病床等家庭衛生保健服務。
(七)提供會診、轉診服務。
(八)提供臨終關懷服務。
(九)提供精神衛生服務和心理衛生咨詢服務。
(十)提供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等重點人群的保健服務。
(十一)提供康復服務。
(十二)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
(十三)開展計劃生育咨詢、宣傳並提供適宜技術服務。
(十四)提供個人與家庭連續性的健康管理服務。
(十五)負責轄區內社區衛生服務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統計、分析與上報。
(十六)在社區建設中,協助社區管理部門不斷拓展社區服務,繁榮社區文化,美化社區環境,共同營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諧的社區氛圍。
(十七)根據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和社區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適宜的基層衛生服務。
二、基本設施
(一)業務用房使用面積不應少於400平方米,布局合理,符合國家衛生學標准及體現無障礙設計要求。
(二) 根據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居民需求、社區資源等可設置適宜種類與數量的床位。
(三) 具備開展社區預防、保健、健康教育、計劃生育和醫療、康復等工作的基本設備以及必要的通訊、信息、交通設備,具體內容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四) 常用葯品和急救葯品的配備按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及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科室設置
設有開展全科診療、護理、康復、健康教育、免疫接種、婦幼保健和信息資料管理等工作的專門場所。
四、人員配備
(一)從事社區衛生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須具備法定執業資格。
(二)根據功能、任務及服務人口需求,配備適宜類別、層次和數量的衛生技術人員。轄區人口每萬人至少配備2名全科醫師。在全科醫師資格認可制度尚未普遍實施的情況下,暫由經過全科醫師崗位培訓合格、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臨床執業醫師承擔。醫護人員在上崗前須接受全科醫學及社區護理等知識培訓。
(三)待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制標准後,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其中包括:
(一) 各類人員職業道德規范與行為准則。
(二) 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制。
(三) 各類人員培訓、管理、考核與獎懲制度。
(四) 社區預防、保健、健康教育、計劃生育和醫療、康復等各項技術服務工作規范。
(五) 家庭衛生保健服務技術操作常規。
(六)服務差錯及事故防範制度。
(七)會診及雙向轉診制度。
(八)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九)財務、葯品、設備管理制度。
(十)檔案、信息資料管理制度。
(十一)社區衛生服務質量管理與考核評價制度。
(十二)社會民主監督制度。
(十三)其它有關制度。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設置指導標准
一、基本功能
(一)開展社區衛生狀況調查,協助社區管理部門實施健康促進。
(二)開展免疫接種、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工作。
(三)開展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以及診斷明確的慢性病的規范化管理工作。
(四)提供院外急救服務。
(五)提供家庭出診、家庭護理、家庭病床等家庭衛生保健服務。
(六)提供雙向轉診服務。
(七)提供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等重點人群的保健服務。
(八)提供康復服務。
(九)開展健康教育與心理衛生咨詢工作。
(十)提供計劃生育咨詢、宣傳服務。
(十一)提供個人與家庭的連續性健康管理服務。
(十二)在社區建設中,協助社區管理部門不斷拓展社區服務,繁榮社區文化,美化社區環境,共同營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諧的社區氛圍。
(十三)根據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和社區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適宜的基層衛生服務。
二、基本設施
業務用房使用面積不應少於60平方米,至少設診斷室、治療室與預防保健室,有健康教育宣傳欄等設施,符合國家衛生學標准及體現無障礙設計要求。
三、人員配備
(一)從事社區衛生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須具備法定執業資格。
(二)根據功能、任務及服務人口需求,配備適宜類別、層次和數量的衛生技術人員。轄區人口每萬人至少配備2名全科醫師。在全科醫師資格認可制度尚未普遍實施的情況下,暫由經過全科醫學培訓、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臨床執業醫師承擔。醫護人員在上崗前須接受全科醫學及社區護理等知識培訓。
(三)待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制標准後,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管理制度
參照《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指導標准》。
❸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規模,人員組成如何
社區服務中心只明確規定了醫師和醫技人員數量,沒說行政人員的。資料如下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標准
一、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社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社區基本醫療服務。
二、床位
根據服務范圍和人口合理配置。至少設日間觀察床5張;根據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可設一定數量的以護理康復為主要功能的病床,但不得超過50張。
三、科室設置
至少設有以下科室:
(一)臨床科室:
全科診室、中醫診室、康復治療室、搶救室、預檢分診室(台)。
(二)預防保健科室:
預防接種室、兒童保健室、婦女保健與計劃生育指導室、健康教育室。
(三)醫技及其他科室:
檢驗室、B超室、心電圖室、葯房、治療室、處置室、觀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間。
四、人員
(一)至少有6名執業范圍為全科醫學專業的臨床類別、中醫類別執業醫師,9名注冊護士。
(二)至少有1名副高級以上任職資格的執業醫師;至少有1名中級以上任職資格的中醫類別執業醫師;至少有1名公共衛生執業醫師。
(三)每名執業醫師至少配備1名注冊護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級以上任職資格的注冊護士。
(四)設病床的,每5張病床至少增加配備1名執業醫師、1名注冊護士。
(五)其他人員按需配備。
五、房屋
(一)建築面積不少於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體現保護患者隱私、無障礙設計要求,並符合國家衛生學標准。
(二)設病床的,每設一床位至少增加30平方米建築面積。
六、設備
(一)診療設備
診斷床、聽診器、血壓計、體溫計、觀片燈、體重身高計、出診箱、治療推車、供氧設備、電動吸引器、簡易手術設備、可調式輸液椅、手推式搶救車及搶救設備、脈枕、針灸器具、火罐。
(二)輔助檢查設備
心電圖機、B超、顯微鏡、離心機、血球計數儀、尿常規分析儀、生化分析儀、血糖儀、電冰箱、恆溫箱、葯品櫃、中葯飲片調劑設備、高壓蒸汽消毒器等必要的消毒滅菌設施。
(三)預防保健設備
婦科檢查床、婦科常規檢查設備、身長(高)和體重測查設備、聽(視)力測查工具、電冰箱、疫苗標牌、紫外線燈、冷藏包、運動治療和功能測評類等基本康復訓練和理療設備。
(四)健康教育及其他設備
健康教育影像設備、計算機及列印設備、電話等通訊設備,健康檔案、醫療保險信息管理與費用結算有關設備等。
設病床的,配備與之相應的病床單元設施。
七、規章制度
制定人員崗位責任制、在職教育培訓制度,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各項衛生技術操作規程,並成冊可用。
八、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可以此為基礎,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部分指標,作為地方標准,報衛生部核准備案後施行。由醫院轉型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可根據當地實際和原醫院規模等情況,給予一定過渡期,逐步調整功能和規模,達到本標准要求。
附件2: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基本標准
一、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社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社區基本醫療服務。
二、床位
至少設日間觀察床1張。不設病床。
三、科室
至少設有以下科室:
全科診室、治療室、處置室、預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
四、人員
(一)至少配備2名執業范圍為全科醫學專業的臨床類別、中醫類別執業醫師。
(二)至少有1名中級以上任職資格的執業醫師;至少有1名能夠提供中醫葯服務的執業醫師。
(三)每名執業醫師至少配備1名注冊護士。
(四)其他人員按需配備。
五、房屋
建築面積不少於15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體現保護患者隱私、無障礙設計要求,並符合國家衛生學標准。
六、設備
(一)基本設備
診斷床、聽診器、血壓計、體溫計、心電圖機、觀片燈、體重身高計、血糖儀、出診箱、治療推車、急救箱、供氧設備、電冰箱、脈枕、針灸器具、火罐、必要的消毒滅菌設施、葯品櫃、檔案櫃、電腦及列印設備、電話等通訊設備、健康教育影像設備。
(二)有與開展的工作相應的其他設備。
七、規章制度
制定人員崗位責任制、在職教育培訓制度,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各項衛生技術操作規程,並成冊可用。
八、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可以此為基礎,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部分指標,作為地方標准,報衛生部核准備案後施行。
參考自衛生部、國家中醫院管理局《關於印發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基本標準的通知》
工作職能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功能
(一)開展社區衛生狀況調查,進行社區診斷,向社區管理部門提出改進社區公共衛生的建議及規劃,對社區愛國衛生工作予以技術指導。
(二)有針對性地開展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地方病與寄生蟲病的健康指導、行為干預和篩查,以及高危人群監測和規范管理工作。
(三)負責轄區內免疫接種和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工作。
(四)運用適宜的中西醫葯及技術,開展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
(五)提供急救服務。
(六)提供家庭出診、家庭護理、家庭病床等家庭衛生保健服務。
(七)提供會診、轉診服務。
(八)提供臨終關懷服務。
(九)提供精神衛生服務和心理衛生咨詢服務。
(十)提供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等重點人群的保健服務。
(十一)提供康復服務。
(十二)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
(十三)開展計劃生育咨詢、宣傳並提供適宜技術服務。
(十四)提供個人與家庭連續性的健康管理服務。
(十五)負責轄區內社區衛生服務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統計、分析與上報。
(十六)在社區建設中,協助社區管理部門不斷拓展社區服務,繁榮社區文化,美化社區環境,共同營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諧的社區氛圍。
(十七)根據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和社區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適宜的基層衛生服務。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基本功能
(一)開展社區衛生狀況調查,協助社區管理部門實施健康促進。
(二)開展免疫接種、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工作。
(三)開展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以及診斷明確的慢性病的規范化管理工作。
(四)提供院外急救服務。
(五)提供家庭出診、家庭護理、家庭病床等家庭衛生保健服務。
(六)提供雙向轉診服務。
(七)提供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等重點人群的保健服務。
(八)提供康復服務。
(九)開展健康教育與心理衛生咨詢工作。
(十)提供計劃生育咨詢、宣傳服務。
(十一)提供個人與家庭的連續性健康管理服務。
(十二)在社區建設中,協助社區管理部門不斷拓展社區服務,繁榮社區文化,美化社區環境,共同營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諧的社區氛圍。
(十三)根據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和社區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適宜的基層衛生服務。
參考自《衛生部關於印發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原則等三個文件的通知》
❹ 社區衛生服務站設置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
一、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社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社區基本醫療服務。
二、床位
根據服務范圍和人口合理配置。至少設日間觀察床5張;根據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可設一定數量的以護理康復為主要功能的病床,但不得超過50張。
三、科室設置
至少設有以下科室:
(一)臨床科室:
全科診室、中醫診室、康復治療室、搶救室、預檢分診室(台)。
(二)預防保健科室:
預防接種室、兒童保健室、婦女保健與計劃生育指導室、健康教育室。
(三)醫技及其他科室:
檢驗室、B超室、心電圖室、葯房、治療室、處置室、觀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間。
四、人員
(一)至少有6名執業范圍為全科醫學專業的臨床類別、中醫類別執業醫師,9名注冊護士。
(二)至少有1名副高級以上任職資格的執業醫師;至少有1名中級以上任職資格的中醫類別執業醫師;至少有1名公共衛生執業醫師。
(三)每名執業醫師至少配備1名注冊護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級以上任職資格的注冊護士。
(四)設病床的,每5張病床至少增加配備1名執業醫師、1名注冊護士。
(五)其他人員按需配備。
五、房屋
(一)建築面積不少於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體現保護患者隱私、無障礙設計要求,並符合國家衛生學標准。
(二)設病床的,每設一床位至少增加30平方米建築面積。
六、設備
(一)診療設備
診斷床、聽診器、血壓計、體溫計、觀片燈、體重身高計、出診箱、治療推車、供氧設備、電動吸引器、簡易手術設備、可調式輸液椅、手推式搶救車及搶救設備、脈枕、針灸器具、火罐。
(二)輔助檢查設備
心電圖機、B超、顯微鏡、離心機、血球計數儀、尿常規分析儀、生化分析儀、血糖儀、電冰箱、恆溫箱、葯品櫃、中葯飲片調劑設備、高壓蒸汽消毒器等必要的消毒滅菌設施。
(三)預防保健設備
婦科檢查床、婦科常規檢查設備、身長(高)和體重測查設備、聽(視)力測查工具、電冰箱、疫苗標牌、紫外線燈、冷藏包、運動治療和功能測評類等基本康復訓練和理療設備。
(四)健康教育及其他設備
健康教育影像設備、計算機及列印設備、電話等通訊設備,健康檔案、醫療保險信息管理與費用結算有關設備等。設病床的,配備與之相應的病床單元設施。
七、規章制度
制定人員崗位責任制、在職教育培訓制度,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各項衛生技術操作規程,並成冊可用。
八、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可以此為基礎,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部分指標,作為地方標准,報衛生部核准備案後施行。由醫院轉型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可根據當地實際和原醫院規模等情況,給予一定過渡期,逐步調整功能和規模,達到本標准要求。
法律依據:《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標准》全文
❺ 社區衛生服務的基本內容
1、開展社區衛生狀況調查,進行社區診斷,向社區管理部門提出改進社區公共衛生的建議及規劃,對社區愛國衛生工作予以技術指導。
2、有針對性地開展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地方病與寄生蟲病的健康指導、行為干預和篩查,以及高危人群監測和規范管理工作。
3、負責轄區內免疫接種和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工作。
4、運用適宜的中西醫葯及技術,開展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
5、提供急救服務。
6、提供家庭出診、家庭護理、家庭病床等家庭衛生保健服務。
(5)社區衛生所多少平方擴展閱讀:
社區衛生服務的作用:
二次大戰以後,世界各國普遍重視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在發達國家,醫療衛生保健的重點經歷了從基層(家庭)→醫院→基層(社區)的轉移過程。即在20世紀以前,以單家獨戶的個體醫療為主。20世紀開始,逐漸形成了以醫院為中心的醫療保健模式。
60年代起,醫療保健的重點又回到了基層。這次轉移的原因有兩個:第一是疾病觀念的改變,人們對健康的要求不僅是軀體不患病,還包括心理健康以及良好的社會適應性。第二是衛生費用急劇上升,開展社區衛生服務是控制衛生費用、提高衛生服務效益的有效措施。
因為社區衛生服務是綜合性保健服務,重視預防,不僅可以節約資源,也能較好地滿足居民對衛生保健的需求。在發展中國家,經濟水平低, 衛生資源有限,更應發展社區衛生服務,推行簡便技術,改善居民健康狀況。
❻ 北京朝陽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有哪些
1、北京朝陽區奧運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健康委直屬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北京市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中心建築面積2418平米,環境溫馨,西鄰安立路,東鄰北苑路,交通便利,下設南沙灘、北沙灘、林萃公寓三個社區衛生服務站。
2、北京市朝陽區八里庄第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政府規劃內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下設四個社區衛生服務站,轄區服務面積3.77平方公里。
3、將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朝陽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的一家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2008年經社區標准化建設,現為轄區居民提供全科醫療、預防保健、中醫康復、健康教育、計劃生育等社區衛生服務。
4、北京市朝陽區東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成立於2007年2月,前身為朝陽區石佛營醫院,中心位於東風地區南十里居,地處朝陽區中心位置。中心建築面積3400平米,下設觀湖國際、將台窪、石佛營東里、石佛營西里四所社區衛生服務站。
5、朝陽區十八里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隸屬朝陽區衛計委,系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地處朝陽區十八里店鄉大洋路商業街,三環與四環之間。區域服務面積25.23平方公里,為北京市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
❼ 對承擔教學任務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配置獨立的操作實訓室、其面積不得少於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18
❽ 社區衛生服務站設置標准
法律分析: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轄區內的常住居民、暫住居民及其他有關人員,提供社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
法律依據:《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基本標准》一、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社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社區基本醫療服務。二、床位至少設日間觀察床1張。不設病床。三、科室至少設有以下科室:全科診室、治療室、處置室、預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四、人員(一)至少配備2名執業范圍為全科醫學專業的臨床類別、中醫類別執業醫師。(二)至少有1名中級以上任職資格的執業醫師;至少有1名能夠提供中醫葯服務的執業醫師。(三)每名執業醫師至少配備1名注冊護士。(四)其他人員按需配備。五、房屋建築面積不少於15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體現保護患者隱私、無障礙設計要求,並符合國家衛生學標准。六、設備(一)基本設備診斷床、聽診器、血壓計、體溫計、心電圖機、觀片燈、體重身高計、血糖儀、出診箱、治療推車、急救箱、供氧設備、電冰箱、脈枕、針灸器具、火罐、必要的消毒滅菌設施、葯品櫃、檔案櫃、電腦及列印設備、電話等通訊設備、健康教育影像設備。(二)有與開展的工作相應的其他設備。七、規章制度制定人員崗位責任制、在職教育培訓制度,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各項衛生技術操作規程,並成冊可用。八、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可以此為基礎,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部分指標,作為地方標准,報衛生部核准備案後施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