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商品房拆遷多少錢一平方
① 商品房拆遷補償標准明細2022
拆遷房補償明細表如下:
1、草房。每平方1900元;
2、磚瓦房。每平方2400元;
3、搗制或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2800元;
4、樓房(兩層以上)。每平方3300元。
房屋拆遷補償的組成:
1、房屋補償。對房子本身的補償;
2、院內土地補償。對宅基地院內的土地補償;
3、院外小菜地補償。對宅基地院外小菜地的補償;
4、裝飾裝潢補償。吊頂、地板、門窗、牆紙、牆磚、吊燈、馬桶、灶台等;
5、地上(下)附著物補償。禽舍、水井、地坪、院牆、院內花草樹木、空調、水電表移裝、鋁合金等;
6、異地安置補助費。每戶2萬元,包括宅地、配套設施、租房費等;
7、搬家費。搬家產生的車輛費;
8、搬遷獎。對積極響應搬遷的農戶給予的獎勵。
拆遷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
② 房屋拆遷賠償一平方多少錢
法律分析:國家對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錢一平方米沒有具體的數額的規定。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③ 房屋拆遷補償標准多少錢一平方
沒有具體的數額的規定。一般集體土地的房子,貨幣補償最低建築成本價,還會置換宅基地或者地價補償;房屋置換,同區位最低按面積拆一還一。城中村的,貨幣補償最低市場價;國有土地的房子,房屋置換同區位最低拆一還一,貨幣補償最低市場價。第十八條市政府應當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補償內容應當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補償;(二)被徵收房屋附屬物價值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補償;(四)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被徵收房屋價值包括房屋價值以及附屬於該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價值。被徵收房屋附屬物價值包括房屋室內外裝飾裝修、各類附屬設施、設備、彩鋼結構、鋼結構、樹木、壁畫等(不包括燃氣安裝、集中供熱)的價值。第十九條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本意見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④ 房子拆遷補償多少一平方
國家對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錢一平方米
沒有具體的數額的規定。
只有一個標准性的規定,集體土地的房子,貨幣補償最低建築成本價,還會置換宅基地或者地價補償;房屋置換,同區位最低按面積拆一還一。城中村的,貨幣補償最低市場價;國有土地的房子,房屋置換同區位最低拆一還一,貨幣補償最低市場價。
第十九條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本意見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對房屋徵收范圍內集體所有房屋(指國有土地上集體所有制單位以集體資產投資取得的房屋)的補償方式,應當在市政府規定的時間內,由集體所有制單位所在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組織法》等有關規定,組織有關居民委員會按照民主議定原則和程序,討論決定選擇貨幣補償或者房屋產權調換方式。對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確定補償方式的,給予貨幣補償。
第二十條對被徵收住宅房屋價值的補償,按照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所處區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被徵收住宅房屋的最低補償價值為被徵收房屋所處區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場評估價格的90%。
對被徵收非住宅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所處區位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被徵收房屋附屬物價值,由徵收當事人按照個人所有房屋合法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最高360元、國有和集體所有房屋(國有房屋是指國有土地上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或者企事業單位以國有資產投資取得的房屋)合法建築每平方米最高160元的標准協商確定。確屬特殊情形的,可以委託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通過評估確定。燃氣安裝、集中供熱按照市燃氣、熱力部門規定的標准執行。
第二十一條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政府應當以所提供的產權調換房屋與被徵收人的房屋進行產權調換。產權調換房屋和被徵收房屋的價值均依照本意見規定進行評估確定。雙方結清差價後,產權調換房屋的所有權歸被徵收人所有。
第二十二條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房屋建築設計技術規范和標准;
(二)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房屋質量安全標准;
(三)產權清晰。
第二十三條被徵收房屋的建築面積和用途,以房屋權屬證書和房屋登記簿的記載為准。房屋權屬證書與房屋登記簿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房屋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房屋登記簿為准。
第二十四條被徵收房屋屬於公共租賃住房、公房管理部門直管住宅公房或者單位自管住宅公房的,在租賃關系存續期間,被徵收人未與承租人達成解除租賃協議但符合房屋承租規定的,市政府應當對被徵收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補償方式。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徵收人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二十五條被徵收人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該房屋建築面積低於46平方米的,被徵收人可以向房屋徵收部門提出住房困難書面申請並出示相關證明,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在房屋徵收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於10日。公示無異議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按照多層樓房46平方米、高層樓房49平方米的標准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房屋產權調換,上述面積以內的房屋差價款和增加面積所需的費用被徵收人不承擔,超出的面積由被徵收人按階梯價格購買,並擁有完全產權。
第二十六條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市政府應當直接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不再輪候。
被徵收人既符合住房保障條件,也符合享受最低面積補償條件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徵求被徵收人意見,由被徵收人選擇住房保障或者享受最低面積補償。
第二十七條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一次性搬遷費,住宅房屋600元;非住宅房屋按照被徵收房屋被認定為合法建築的面積每平方米15元的標准支付。非住宅房屋的搬遷費包括設備、用具等的拆除、運輸、安裝以及其他費用。實行司法或者行政強制執行的,不支付搬遷費。
第二十八條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與房屋徵收部門簽訂補償協議,騰空交房並經驗收合格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給予獎勵和補助。
(一)獎勵標准為:住宅房屋每提前1天獎勵1500元;非住宅房屋按照認定的合法建築面積每平方米20元的標准給予獎勵。個人所有房屋簽約期限一般為20天,國有房屋、集體所有房屋簽約期限一般為10天。
(二)補助標准為:住宅房屋按照認定的合法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00元的標准給予補助,補助總額低於10000元的按10000元支付;非住宅房屋按照認定的合法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0元的標准給予補助。
第二十九條徵收住宅房屋,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或者現房產權調換的,按照認定的合法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臨時安置補償費,臨時安置補償費總額低於1000元的按1000元支付。被徵收人選擇房調換屋產權(不含現房產權調換)的,根據補償協議約定的過渡期限,按照認定的合法建築面積中用於房屋產權調換的面積,給予每月每平方米10元標準的臨時安置補償費;剩餘被認定為合法建築的面積,按照每平方米1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臨時安置補償費。
用於產權調換的多層住宅過渡期限不得超過24個月,高層住宅過渡期限不得超過36個月。
第三十條徵收非住宅房屋給被徵收人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營業用房按照實際合法營業房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10元、生產和辦公等用房按照實際合法使用房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80元,給予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不含現房產權調換)的,根據補償協議約定的過渡期限,按照被徵收房屋認定的合法建築面積中用於房屋產權調換的面積,給予每月每平方米20元標準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剩餘被認定為合法建築的面積,按照每平方米1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
第三十一條被徵收的住宅房屋實際用於經營使用,取得營業執照和依法納稅記錄,且營業執照和依法納稅記錄記載的營業地點、時間與房屋所有權證相一致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根據經營年限和實際用於營業的房屋建築面積,在住宅房屋評估價格的基礎上增加事實營業補助。
(一)補助標准為:臨主要街、路(含商業街、市場)的房屋,每年(經營時間不滿一年的按月計算)在住宅房屋評估價格的基礎上增加12%的事實營業補助;非臨街的房屋,每年在住宅房屋評估價格的基礎上增加6%的事實營業補助。事實營業補助和住宅房屋評估價格合計不得超過同區位非住宅房屋市場評估價格的85%。
(二)事實營業面積認定標准為:實際用於營業的房屋建築面積以被徵收房屋實際正在經營使用的面積為准。原則上,臨主要街、路(含商業街、市場)房屋的事實營業面積不得超過同一幢建築主體房屋合法建築面積的60%;非臨街的房屋的事實營業面積不得超過房屋被認定的合法建築房屋面積的50%。
第三十二條徵收設有抵押權的房屋,按照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三條被徵收房屋被認定為違法建築的,但被徵收人能夠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與房屋徵收部門簽訂補償協議,騰空交房並經驗收合格的,對其配合搬遷的行為給予獎勵。獎勵方式和標准為:
(一)居民自建住宅房屋按照磚混樓房每平方米360元、磚混平房每平方米310元、磚木結構每平方米270元的標准,給予工料費獎勵,不予安置;房屋附屬物按照違法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最高260元的標准給予獎勵。
(二)國有和集體所有房屋按照重置價給予獎勵,不予安置;房屋附屬物按照違法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最高60元的標准給予獎勵。
第三十四條房屋徵收部門應當與被徵收人依法訂立補償協議,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進行約定。
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因房屋徵收部門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本意見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標准雙倍支付臨時安置補償費或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
第三十五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市政府審核後,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依法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被徵收人不明確包括以下情形:
(一)產權不明;
(二)產權人下落不明;
(三)產權人死亡,無繼承人繼承,或繼承人不明確;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三十六條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
市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
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第三十七條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市政府應當催告當事人履行搬遷義務,催告書送達10日後當事人仍未履行搬遷義務的,可以自被徵收人的法定起訴期限屆滿之日起3個月內,依法向被徵收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十八條房屋徵收部門應當依法建立房屋徵收補償檔案,並將分戶補償情況在房屋徵收范圍內向被徵收人公布。
第三十九條被徵收人搬遷後,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將房屋徵收決定、被徵收房屋清單提供給房屋、土地登記機構。
房屋、土地登記機構應當依法辦理房屋所有權、國有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四十條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應當在市政府確定的回遷安置區域內,根據擬建房屋套型和面積選擇回遷安置用房。選房順序按照被徵收人取得的搬遷驗收號和簽訂補償協議的結算號相加除以2的結果確定。如果順序相同,以搬遷驗收號為准,並根據所選房屋套型,採用劃片和單元立體切塊的方式選房。
被徵收人選擇貨幣化安置(現房產權調換)的,應當按照誰先簽訂協議、誰先選擇房屋的原則,確定選房順序。
第四十一條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在房屋徵收前主動與通信、電力、廣電、國防光纜、石油、供水、燃氣、熱力等管線所屬單位做好對接,各相關單位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積極支持和主動參與沿線的房屋徵收工作。
⑤ 商品房拆遷補償標准
商品房拆遷補償標准:依據當地政策確定。各地標准不一。房屋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周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准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三十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中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本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⑥ 商品房`拆遷賠償`有什麼標准
你好,依據當地政策確定。各地標准不一
參考以下: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三十條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中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本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三十二條採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三十三條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用的,責令改正,追回有關款項,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有關責任單位通報批評、給予警告;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四條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或者房地產估價師出具虛假或者有重大差錯的評估報告的,由發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並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房地產估價師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並記入信用檔案;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注冊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⑦ 商品房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
商品房進行拆遷的補償標準是按照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對被徵收房屋進行貨幣補償,或者以異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進行產權調換,還可以由被拆遷人自行選擇以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⑧ 樓房拆遷補償標准明細2021
您好,根據最新的拆遷補償標准,農村草土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兩層以上樓房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異地安置的每戶給予2萬元的補償費用。各地區的標准有所差異,具體補償標准可以咨詢當地政府。
一、拆遷補償標准出爐,一平方補償多少?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二、宅基地和房屋的補償方式有哪些呢?
1、房屋置換補償,在規劃區之內按照不同的地價折換成面積對農民進行安置,正常的補償標準是不低於1:1.33的值。
2、貨幣補償:就是按照多少面積直接折換成錢給農民,貨幣補償可以參考周邊的商品房價格補償,一般是不得低於周邊的商品房單價。
隨後就是房屋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這個補償一般都是給錢。
補償的公式:房屋拆遷補償=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三、相關法律規定
1、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是針對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被拆遷人是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單位或城市居民,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有《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各省《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細則》、各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等。
2、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是針對農村被徵收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被拆遷人是持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的鄉、村、村民小組等集體經濟或村民,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有《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各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各縣《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等。
3、房屋拆遷補償的方式包括貨幣補償、產權置換、結合型補償,貨幣補償主要就是給錢;產權置換可以是等價值的新建房屋產權置換,也可以是等面積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結合型補償就是指既給貨幣補償又給產權置換,是前兩者補償方法的結合。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