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房屋多少平方能遷戶口
1. 青島買房落戶口有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在城區購買單套商品住宅建築面積達到9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動產權證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請落戶;在新區購買單套商品住宅建築面積達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動產權證的,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請落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2. 青島落戶口條件
一、青島市區 買房 落戶條件: 1、在青島市區具有穩定經濟收入且在市區繳納 社會保險 6個月以上,在市區(市內四區和三區)購買商品住宅建築面積達到100平方米以上; 2、房屋狀況規劃用途為居住、住宅、宿舍,房屋狀況規劃用途為公寓、商住兩用且土地用途為住宅, 房屋貸款 已全部還清的新建單套 商品房 ; 3、貸款不能落戶,需全額繳清房款,並取得 房產證 的,且實際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一次性遷入 購房 所在地落戶。
3. 戶口想轉到山東省青島市 ,需要購新房多少平米的面積,才可以轉
面積100㎡以上,新房全款購買,取得房產證後,可以申請購房落戶青島。如果你不符合購房落戶的條件,可以聯系青島天盟人才,幫你把戶口落戶在青島市。落戶完成後戶口可以直接 遷移到房子上(房子面積沒有限制,二手房也可以),成為青島市獨立戶口。
4. 青島戶口遷入條件
1、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高級技能證,並與同一單位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已履行一年以上,年齡不超過40周歲。可通過勞動部門遷入戶口。
2、購買房屋,使用面積在100平米以上,可通過房產證到房產所在公安局辦理戶口遷移。
3、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在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繳納保險後,可直接遷入。專科生需履行三年以上勞動合同,可遷入戶口。
4、婚遷。對象是青島戶口的,可通過結婚證到當地派出所辦理。
異地購買了房屋後,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辦理相關的戶籍遷移登記手續:
1、帶上原來的的戶口簿,到當地派出所戶籍處,然後按照表格填寫戶口遷出登記表;
2、將遷出的戶口從原來的戶口本上注銷,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3、再帶著戶口遷移證到要落戶的地方派出所戶籍處落戶即可,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一、戶口遷移證可以延期嗎
戶口遷移證可以進行延期的,但是需要進行提交相關的證明才可以進行延期,而且延期需要經過審批允許之後才可以進行延期。具體的要查閱當地的辦證機關的相關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5. 青島買多大房子可以落戶
市區滿90平,新區滿60平,取得不動產證後就可以落戶。
不滿足條件的可以用其他方式落戶,然後戶口直接落在房子上。。
我就是房子不滿足條件,走的人才引進,通過戶籍無憂,很快就辦下來了。
最近新政頻出,繼2月份黃島出購房落戶新政之後,紅島新區也發布了購房落戶新政,「買房落戶」再度成為新市民關注的熱點話題,下面就來盤點一下青島各區市買房落戶相關政策!
1 、黃島(含經濟技術開發區)買房落戶新政
① 在黃島區(含經濟技術開發區)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建築面積達到60平方米以上(含本數),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並具有穩定經濟收入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申請在購房地落戶。
② 購房落戶黃島區的人員登記常住戶口滿5年以上,在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和紅島經濟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將戶口遷入其合法固定住所。
【注】這份新的「黃島買房落戶新政」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6. 青島落戶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1、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高級技能證,並與同一單位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已履行一年以上,年齡不超過40周歲。可通過勞動部門遷入戶口。
2、購買房屋,使用面積在100平米以上,可通過房產證到房產所在公安局辦理戶口遷移。
3、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在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繳納保險後,可直接遷入。專科生需履行三年以上勞動合同,可遷入戶口。
4、婚遷。對象是青島戶口的,可通過結婚證到當地派出所辦理。
1、購房落戶:在城區購買面積90平方米以上,新區購買面積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動產權證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請落戶。
2、人才落戶:學歷落戶從全日制本科生降低至全日制專科生,在校應屆畢業生和在青高校在校生也可以先落戶後就業得中級職稱及以上的人可以職稱引進的方式落戶青島得中級工職業資格及以上的人可通過技工落戶的方式引進青島。
3、積分落戶:申請人需要在青島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有效的山東省居住證滿1年本市就業或創業並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犯罪記錄。同時滿足以上四項基本條件,根據積分體系標准,積分達到100分以上者,可以申請積分落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一千零九十七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7. 青島出台戶籍新政:取消購房落戶面積限制
青島市人民政府網站15日發布《關於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取消原有單套商品住宅城區(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90平方米以上、新區(青島西海岸新區、紅島經濟區、即墨區)60平方米以上的面積限制,實現在青島市取得居住性質的合法產權型房屋人員(含已辦理房屋轉讓合同網簽備案)及其近親屬即可辦理落戶。
據介紹,2014年以來,青島市戶籍制度改革歷經兩次大的調整,現在執行的是市政府2018年3月制定發布的《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青政發〔2018〕13號)。目前,青島市戶籍遷入政策主要存在三個方面問題。一是人口增速持續放緩。2018年人口增長率為17.90‰、增加14萬餘人,2019年增長率為13.27‰、增加10萬餘人,2020年增長率為9.75‰,增加8萬餘人,人口增長率和凈增長數量連續兩年下滑。現有政策無法支撐人口數量持續穩定增長。二是購房落戶有面積限制。要求擁有城區(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90平方米以上、新區(青島西海岸新區、紅島經濟區、即墨區)60平方米以上單套商品住宅才能落戶,導致存在有房「落不下」問題。三是落戶途徑存在盲區。部分有落戶意願人員,因無購房、無親屬投靠、單位無集體戶等條件限制無落戶途徑。
青島市人民政府指出,此次戶籍制度改革,堅持「加快推進城鄉融合發展,促進人才、人口和勞動力要素合理順暢有序流動」為導向,統籌戶籍制度與城市科學發展,放寬放開城鎮落戶限制,加快推動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建立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實現城市人口數量、質量雙增加。明確了五大類落戶途徑,即:人才落戶、居住落戶、親屬投靠落戶、賦權激勵落戶和穩定就業居住落戶。按照「繼續放寬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四個中心城區,大幅放寬黃島區、城陽區、即墨區三個城區,全面放開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三個縣域」的思路,實施分區域、分類別、差別化落戶政策。
一是放寬學歷、技能人才落戶條件。將全國其他市(地)級及以上人才全部納入人才落戶范圍,與持山東惠才卡、青島市人才服務綠卡(青島菁英卡)人員同樣不受年齡限制。學歷人才方面,取消博士學位人員落戶年齡限制;對其他學歷人才的學歷要求,由現行政策的全日制擴大至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含技工院校、職業院校畢業生);放開國內高校、國(境)外留學在校生落戶限制,在國內和國(境)外高等院校就讀的專科及以上學歷人員都可在我市落戶。技能人才方面,將初級工納入人才落戶范圍,取得中級工、初級工職業資格的,取消必須有接收單位限制,在中心城區落戶降低繳納社保年限條件,在城區落戶取消社保年限限制。
二是堅持居住優先。取消原有單套商品住宅城區(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90平方米以上、新區(青島西海岸新區、紅島經濟區、即墨區)60平方米以上的面積限制,實現在我市取得居住性質的合法產權型房屋人員(含已辦理房屋轉讓合同網簽備案)及其近親屬即可辦理落戶。
三是鼓勵舉家遷徙和親屬投靠。親屬投靠落戶方面,放寬集體戶投靠落戶限制,單位、人才、社區集體戶調整為可接納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取消父母投靠子女必須「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年齡限制;取消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婚姻狀況的限制,被投靠人戶籍登記為我市城鎮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和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四是服務「雙招雙引」賦權激勵落戶。對經市有關部門確定的全市「雙招雙引」重點項目和納入「未來之星」人才工程支持的高成長性創新創業團隊,其所屬員工可整建制落入單位集體戶,公安機關予以全程代辦服務。
五是創新城區穩定就業居住落戶政策。城區實施穩定就業居住落戶政策。在城區穩定就業或穩定居住(租賃房屋並辦理租賃合同備案和居住登記)的人員,可申請本人及其近親屬依次在城區近親屬家庭戶、單位集體戶、穩定居住地城鎮社區集體戶落戶。
六是暢通入鄉返鄉人員落戶渠道。農村地區升學遷往學校、戶籍在高校集體戶的畢業生,可自願選擇在本市城鎮落戶,也可按現行畢業生政策回原籍落戶;回原籍返鄉就業創業人員,可申請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原籍城鎮社區集體戶落戶;擁有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且在城鎮無合法固定住所和穩定收入的進城落戶人員,回原籍實際居住的,可自願申請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遷回原籍;被投靠人在農村具有宅基地使用權和戶籍登記,投靠人在農村實際居住生活,可以申請辦理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七是增設落戶承接方式。增設社區集體戶,用於承接無合法固定住所、無近親屬家庭戶、無單位集體戶等人員落戶,發揮「兜底」功能。符合落戶條件人員,可依次選擇在合法固定住所、近親屬家庭戶、單位集體戶、人才集體戶、社區集體戶申請落戶。
八是全面放開縣域三市落戶。取消城鎮區域落戶限制,促進人口快速增長。
青島市人民政府希望通過本輪戶籍制度改革,能夠對有學歷、有職稱、有技能的人才,實現落戶有保障;對擁有居住性質的合法產權型房屋人員,實現「想落就落」;對城區有穩定就業或穩定居住的人員,實現「想來可來」;對親屬投靠等符合條件的人員,實現「應來盡來」;對雙招雙引項目及有貢獻企業落戶,實現全程便捷服務。進一步放寬放開外來人口落戶限制,優化人口結構,引導人口合理布局和有序流動,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穩步提高常住人口和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提升人口對城市發展貢獻度,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為建設開放、現代、活力、時尚的國際大都市提供充分人力資源保障。
8. 青島城陽區落戶要求
青島城陽區落戶要求
落戶指在某地報入戶口,長期定居。落戶某地需具備落戶地規定的條件並辦理一定的手續才能落戶該地。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青島城陽區落戶要求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居住落戶
符合青政發【2018】13號文件規定,在城陽區購買單套商品住宅建築面積達到9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動產權證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請落戶;
註:
商品住宅是指土地狀況欄內土地用途含住宅的用地且房屋狀況欄內規劃用途為居住的房屋。不包括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拆遷安置房等政策性住房。
共有不動產權的單套商品住宅,只受理、辦理一次居住落戶。
人才引進落戶
符合青政發【2018】13號文件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須依次選擇在合法固定住所、單位集體戶、市或區人才集體戶申請落戶。引進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配偶及未婚子女落戶。
1、兩院院士、國家特支計劃、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長江學者、中科院百人計劃、新世紀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一二層次人選、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省泰山或齊魯系列人才工程等人員;
2、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50周歲以下,取得博士學位或碩士學位,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在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的人員;
3、4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的人員。
在城陽區有接收單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須依次選擇在合法固定住所、單位集體戶、市或區人才集體戶申請落戶。引進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配偶及未婚子女落戶。
1、45周歲以下,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或具有技師職業資格的人員;
2、近3年獲本省一類職業技能競賽一等獎或青島市一類職業技能競賽前10名的人員;
3、40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專科學歷,或取得高級工職業資格後且在青島市按規定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的人員;
4、35周歲以下,取得中級工職業資格後且在青島市按規定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2年的人員。
註:
1、合法固定住所憑證:⑴不動產權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⑵房產部門直管承租使用證明;⑶單位自管公有住房承租使用憑證,同時提供產權單位房地產權證或者房屋所有權證。
2、無合法固定住所是指: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合法固定住所。
畢業生落戶
符合青政發【2018】13號文件規定,在本市落實就業單位,經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派遣接收手續的,在3年派遣期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本市生源普通大中專院校、技工院校未就業畢業生回本市落戶。
積分落戶
基本條件
(一)在本市市區內本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持本市有效的《山東省居住證》滿1年;
(三)在本市就業或創業並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
(四)無犯罪記錄。
積分條件
初評總積分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的,保存提交信息,完成網上報名,可向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正式遞交申請材料。審核通過後獲得積分落戶卡後可辦理落戶手續。
夫妻投靠落戶
符合青政發【2018】13號文件規定,本市以外常住戶口居民與本市的常住戶口居民登記結婚,可隨時辦理投靠落戶。其中,被投靠人已辦理過夫妻投靠的,再次申請投靠,婚姻存續期須滿2年。被投靠人應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子女投靠父母落戶
符合青政發【2018】13號文件規定,未婚子女,可自願投靠父親或母親落戶。被投靠人應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註:未婚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情形中,其父母再婚時其本人已經是未婚成年子女的,不適用單獨投靠繼父或者繼母。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
符合青政發【2018】13號文件規定,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允許來青投靠成年子女落戶;屬父母投靠在青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名義辦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隨遷。被投靠人應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註: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情形中,其父母再婚時被投靠人已經是成年子女的,不適用單獨投靠繼子或者繼女。
社區(村)公共戶落戶
符合青政發【2018】13號文件規定,在本市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沒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經本人申請,可以在本社區范圍內登記為社區(村)公共戶。
1、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發生轉移的;
2、夫妻離婚後無合法固定住所的`;
3、因征地、房屋拆遷等原因,原戶口登記住址已經消失的;
4、符合回青落戶條件的退出現役、本市生源畢業生以及其他人員,原同戶人員遷至社區(村)公共戶的;
5、破產清算、兼並重組的單位,戶口無處遷移的;
6、集體戶成員已經離開原單位,現所在單位不具備落戶條件的;
7、持有戶口遷移證,現不具備落戶條件的;
8、因刑事拘留、逮捕、勞動教養及服刑被注銷本市戶口,現不具備落戶條件的;
9、其他特殊情形的。
市內戶口遷移(城鎮間遷移)
(一)本市戶籍人口(不含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在本市城鎮范圍內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將戶口遷移至合法固定住所地;
(二)夫妻之間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學齡前兒童投靠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已婚(含離婚和喪偶)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不含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
(三)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國(境)定居或者死亡的,另一方確與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可以投靠配偶父母落戶;
(四)駐青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集體戶人員,因工作變動遷往現工作單位集體戶或者人才集體戶。
市內戶口遷移(城鎮遷往鄉村)
(一)在城鎮無合法固定住所和穩定收入,實際居住生活在農村,擁有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並且以農林牧漁業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人員申請將本人戶口遷入原籍農村居住地;
(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均在城鎮無合法固定住所且投靠人在城鎮無穩定工作,實際居住生活在農村,辦理夫妻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三)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國(境)定居或者死亡的,另一方確與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投靠配偶父母落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