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排檔廚師技術入股多少股份合適
Ⅰ 一個什麼都不會的人與一個廚師合夥開飯店,該怎麼分配,以後會出現什麼問題
我個人覺得怎麼分配都不合適,你是小白他技術入股廚師專業是炒菜,可開飯店還要懂經濟運營會計,涉及面很廣怕你們不專業應付不來,到時可有煩惱的。
Ⅱ 技術股一般佔多少
通常情況下,純技術入股的股份占總份額的10%-20%,但如果科技含量很高,可以達到30%以上。技術入股一般是說技術的持有者或者是投資技術的人把技術成果當做一種資產對公司進行投資的行為。技術成果入股成功以後,以技術作為資產投資公司的一方會獲得股東地位,相應的技術成果產權轉讓給公司。
看技術含量對公司或者企業的作用,有些技術可以佔到50%以上的股份,有些可能只有10%的股份。須注意的是,以技術入股後,此後該技術屬於公司,原技術持有人不再享有該項技術。對於技術股的詳細解釋如下:技術股可按股權所有者細分為法人股和自然人個人股。若按技術股股權擁有的權益細分可分為所有權股和分紅權股。若按技術股股份送配許可權細分,可分為乾股、分紅回填股和分紅股。一般在組建企業時設立技術股並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情,困難的是這些技術股如何分配,才更有利於於企業的發展,有利於真正調動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公司法規定:原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技術入股的形式
1、賣方以自己的技術和研發項目為股份,對企業進行技術投資,共同開發和開發新產品,共擔風險,共享收益,這種技術被稱為技術參與研發;
2、將賣方已經掌握的技術成果轉化為股份,與企業進行技術合作與投資,分享收益。這種形式稱為技術轉讓中的技術股權。
隨著法律政策的完善與更新,客觀上更加保障了技術成果擁有的價值,也能增強提高技術投資者參股的積極性,能夠有效調動技術投資者積極實現成果轉化。
Ⅲ 四個人開公司股權怎麼分配合理
合夥創業,股份協議問題;
1.按照入資比例進行分配(如:總合作100萬,甲入資50萬,股份佔比50%)。
2.加入技術入股股份佔比,比如:廚師佔比5%,那麼合作100萬的店,甲合作50萬,最簡單的方式就是,總股份分為105股,甲還是50%,如果之前每月賺10萬,甲分紅5萬,但是技術入股之後,甲分紅:4.7萬多點。
3.技術入股需要寫清楚,盈利情況下分紅,人在工作,股份就在,人不在,股份自動清零,可以用乾股表達。
4.股東之間最好寫清楚經營期間的職責,需要參加工作,必須寫清楚工資待遇。
5.合夥合作合同,最好到公證處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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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開公司,最需要注意什麼?
合夥開公司,最需要注意的就是財務問題,就是一個字:錢。
散夥的原因99%都是因為錢沒分明白。賺錢了,分贓不均;賠錢了,分攤不均。最後形同陌路,甚至反目成仇。所以,合夥之初一定要明確財務問題。如何佔比出資,利益怎麼分配,誰來主管財務,報賬機制如何錢一定要透明,每筆收支清清楚楚,親兄弟也要明算賬,錢是合夥做事最敏感的東西,一旦不清不楚就容易讓合夥人之間產生間隙。
而在錢之上的,是持股比例,是決策機制。每個人占股多少,是張三70%李四20%王二麻子10%還是如何?達成一致,取得共識,別回頭公司賺了賠了後,再嚷嚷我當初股份要多要少了,倘若如此,稍有風吹草動你們的結盟就土崩瓦解,這不叫團隊,是團伙。然後約定好各自的職責,就是分別負責什麼事。
合夥人之間要具備信任基礎,否則遇事互相猜忌,小公司沒幾個人還成天玩宮心計,就沒法干點事業了。但人的觀點總有不同,所以需要建立決策機制,理論上大股東說了算,但如果大股東才占股40%,剩下兩人各30%呢,就有點惡心了,兩人一聯合比你大股東股份還多,更何況,有一天融資的話,這股權結構也會讓資方望而卻步。
選擇合夥人至少應該考慮四個條件:
1、最好具備信任基礎;
2、能力或資源互補;
3、發展目標高度一致;
4、占股比例達成共識。
最後一定記住,徐小平老師講的這句話很對,「不要用兄弟情誼來追求共同利益,要用共同利益追求兄弟情誼」。
資料參考知乎作者:明哥聊求職
Ⅳ 純技術入股一般佔多少
純技術入股一般佔10%-50%。
通常情況下,純技術入股的股份占總份額的10%-20%,但如果科技含量很高,可以達到30%以上。技術入股一般是說技術的持有者或者是投資技術的人把技術成果當做一種資產對公司進行投資的行為。技術成果入股成功以後,以技術作為資產投資公司的一方會獲得股東地位,相應的技術成果產權轉讓給公司。
針對技術含量對公司或者企業的作用,有些技術可以佔到50%以上的股份,有些可能只有10%的股份。須注意的是,以技術入股後,此後該技術屬於公司,原技術持有人不再享有該項技術。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Ⅳ 純技術入股一般佔多少
純技術入股一般占總股本的25%,最高可以到70%。技術入股屬於無形資產入股,一般是經過共同投資人之間的協商確認股份或經會計師評估折價入股,一般股份占總股本的25%,最高可以到70%,注冊時必須提供會計師的無形資產評估報告。技術入股是以技術人員的知識或知識產權、技術訣竅、設備、工廠廠房等作為資本股份,投入合資經營或聯營企業,從而取得該企業的股份權的一種行為。技術入股和資本入股一樣享有按股份比例對企業所有權和按股分紅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